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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察委主任:北京已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任务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17-10-20 作者: 曾鼐 责任编辑: 李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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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十九大】(十九大速递)北京市监察委主任:北京已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任务

中新社北京10月20日电 (记者 曾鼐)中共十九大代表,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张硕辅19日在北京透露,北京已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当天,中共十九大北京代表团的讨论会向媒体开放,张硕辅在上述场合如是说。

2016年底,北京、山西、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

针对北京的试点工作,张硕辅说,经过准备成立、转隶组建、融合磨合三个阶段,目前已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具体而言:

第一,建立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张硕辅介绍,北京市区两级均成立了监察委员会机构,市区两级人大依法任命了监察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实现了监察委员会和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他说,市区两级将纪委的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并赋予其相应的监察职能;对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大项目市监委派驻了监察专员;监察延伸覆盖到各行业、各部门和基层。

第二,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张硕辅说,北京对六类监察对象进行了摸底和登记,确认总人数为99.7万人,比改革前增加78.7万人,使每个监察对象行使的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第三,坚持内涵式发展。

他介绍,市区两级本着精简高效原则,做到了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实现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相分离,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实现了相互制衡。

第四,构筑了规范内部运行和纪法衔接的制度体系。

他说,为了规范监委的内部运行和工作磨合,实现监委与党委部门、人大政协机关、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的协调衔接,制定了36项制度,把执纪与执法贯通起来,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表现出来,使试点工作有章可循。

针对下一步工作,他表示,要持续正风肃纪,加强纪律建设,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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