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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谈“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

中国网 | 时间: 2007-11-07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主持人]是通过网络吗? [2007-11-01 15:03:26]

[魏学春]对,通过网络非法发行股票,还有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通过网络从事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且蔓延速度很快、危害面也非常广。这一新的动向引起了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的高度重视,在今年8月31日召开的协调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上已做出相应的部署。对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相关法律法规已做了安排,新修订的《证券法》加大了对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过去处罚过轻、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 [2007-11-01 15:04:32]

[魏学春]2006年12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国办发99号文,对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政策界限、组织体系、执法标准、善后处理等各方面作出了进一步明确,明确各地非法证券活动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责。 [2007-11-01 15:04:47]

[魏学春]截至目前,已有31个省市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办发99号文的实施意见,为有力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各位网民朋友,如果您对这些问题感兴趣,请与我们交流您的意见,欢迎大家提问,谢谢。 [2007-11-01 15:05:00]

[网友“千堆雪er”]各种媒体都在宣传要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究竟什么是非法证券活动,您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 [2007-11-01 15:05:16]

[魏学春]究竟什么是非法证券活动这个问题非常关键,这是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最核心的一个问题。要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侵害,首先就要了解什么是非法证券活动。非法证券活动是指未经批准从事依法应由法定部门核准或批准,应受法定监督的证券发行和证券活动。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日趋活跃,以到境内外上市为名,推销所谓“原始股”的非法证券活动又呈高发态势。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两大类:一是非法发行股票;二是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2007-11-01 15:06:16]

[魏学春]非法发行股票是指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核准而擅自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中,擅自公开发行股票主要是指机构或个人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变相公开发行股票主要是指公司的大股东打着转让股份的旗号,自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以广告、公告、电话、信函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转让股票的行为。 [2007-11-01 15:09:53]

[魏学春]关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由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经营。因此,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均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2007-11-01 15:09:51]

[魏学春]目前,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主要有三类:一是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未经批准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证券;二是所谓外国资本公司或集团公司驻中国办事处,以给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为名,未经批准从事未上市公司证券买卖;三是一些地方的“产权交易所”、“产权托管中心”等违规从事证券业务。投资者不要通过此类中介机构买卖证券。 [2007-11-01 15:10:10]

[网友 axia6097]魏主任,你好!请您介绍一下非法证券活动有哪些表现形式? [2007-11-01 15: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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