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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谈“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

中国网 | 时间: 2007-11-07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魏学春]与前几年以“兰州证券黑市”假股市、假报单、假成交、真诈骗为典型代表的借证券投资为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相比,现阶段非法证券活动主要表现形式是一些非上市公司编造虚假信息,以即将到国内或者国外上市、业绩优秀、已由政府批准、已经递交上市申请材料等名义为诱饵,以获得高额回报为幌子,以兜售所谓的“原始股”为形式,采取非法手段诱骗群众购买股票。 [2007-11-01 15:12:10]

[魏学春]一些没有证券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为牟取暴利,以未上市公司股东代理人或财务顾问等身份,通过广告、广播、电传信息、信函、电话、发布会、说明会、网络等形式,非法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票,并在全国各地开设各类销售网点。其中一些中介机构从事非法证券经营活动还带有明显传销性质,采取类似“洗脑”方式进行宣传,逐渐形成一张巨大的销售网络,且内部组织严密,对外界调查持高度警惕。 [2007-11-01 15:15:00]

[魏学春]在此过程中,一些股权托管机构为获取非法收益,为投资者出具所谓的股权托管证,客观上为非法证券活动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加大了非法证券活动的迷惑性,致使大量投资者上当受骗。 [2007-11-01 15:15:24]

[网友 海洋心]非法证券活动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我想了解一下它有哪些特点?  [2007-11-01 15:16:12]

[魏学春]从各部门和地方政府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工作实践来看,目前,非法证券活动呈现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从目前查处的案件和接到投诉举报的情况看,相当一部分涉嫌非法发行股票的企业来自中西部地区,刚才我也介绍过了。 [2007-11-01 15:16:29]

[魏学春]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主要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销售,一方面这些地方经济发达,老百姓口袋里闲钱较多,投资意识比较强;另一方面发行股票的企业不在当地,企业状况如何,全凭中介机构“忽悠”,投资者明知上当,也无法追回损失。 [2007-11-01 15:20:13]

[魏学春]三、境外上市成为卖点。几乎所有非法发行都以到境外上市为诱饵,而实际上绝大部分企业都不可能到境外上市,这些企业不仅违法发行股票,而且还涉嫌金融诈骗。 [2007-11-01 15:20:36]

[魏学春]四、通过编造虚假信息的方式欺骗投资者。非法中介机构欺骗投资者的另一个手法是编造虚假信息,将一个经营业绩一般、亏损,甚至不存在的企业描绘成业绩优秀、成长性好、技术含量高的企业。 [2007-11-01 15:20:36]

[魏学春]五、隐蔽性强,花样不断翻新。有的通过亲戚朋友或熟人兜售股票,带有传销性质;有的采取股份置换方式;有的采用信托、集资等方式。而且涉案的资产很容易被转移,证据也容易被销毁,这些人员也很容易潜逃。 [2007-11-01 15:21:15]

[魏学春]六、非法中介机构与非法发行股票的企业巧演“双簧”,加大了非法证券活动的欺骗性。特别是一些非法发行股票的公司,让当地产权交易机构给投资者出具股权托管文件或所谓的股权证,迷惑投资者。实际上,这些股权托管文件或股权证并不能证明非法发行和非法经营证券活动的合法性。 [2007-11-01 15:21:38]

[网友 天涯11]政府为什么要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 [2007-11-01 15:22:12]

[魏学春]对各种非法证券活动,我们的态度是,坚决打击,毫不留情。之所以对此类违法行为采取严厉的打击态势,是由非法证券活动案件的性质和危害性决定的。 [2007-11-01 15:24:23]

[魏学春]非法证券活动案件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件涉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从已立案调查的案件看,范围小的涉及几个省市,多的涉及二、三十个省市;涉案金额大多在千万元以上,有的达到数亿元;牵涉到投资者少则上百人,多则数千人。 [2007-11-01 15: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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