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学春]二是花样不断翻新,隐蔽性强,欺骗性大,仿效性高。与其他领域先后出现的各种欺诈活动相比,利用股票发行或转让进行欺诈活动,本质是相同的,方式方法更隐蔽,迷惑性更强,不仅老百姓很难识别,有时甚至需要监管部门花很大力气来进行认定。而且这种“一本万利”或者是“无本万利”的事如果不及时制止,它就会像瘟疫一样迅速蔓延开来。 [2007-11-01 15:27:53]
[魏学春]三是资产易被转移,证据易被销毁,人员易潜逃,案件办理难度大。从我们办理的一些案件看,这些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人都是有预谋,精心策划的,有的还有很高的反侦察手段,当公安机关收集到一定证据,决定实施抓捕时,经常出现人去楼空,证据被销毁,赃款不知去向。 [2007-11-01 15:28:19]
[魏学春]四是投资者多为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社会困难群体,承受损失的能力比较脆弱,取缔后的善后工作和维稳工作难度很大。 [2007-11-01 15:28:17]
[魏学春]由于非法证券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因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非法证券活动的危害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在完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政策法规和联合执法机制的同时,着重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非法证券活动蔓延势头。 [2007-11-01 15:28:58]
[网友 ayre]请问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有法律依据吗? [2007-11-01 15:29:04]
[魏学春]对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相关法律、法规已做了相应安排,主要有:一、《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2007-11-01 15:30:07]
[魏学春]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四、《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现在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贯彻国办99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等。 [2007-11-01 15:31:24]
[魏学春]通过上述法律、法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同时,随着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不断深入,相关法律制度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2007-11-01 15:31:47]
[网友“ayre”]如果不法分子通过非正规渠道出售股票,骗取钱财,会受到哪些制裁? [2007-11-01 15:34:18]
[魏学春]对于这个问题我将用较长的时间来回答一下。相关法律对从事非法证券活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不法分子将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2007-11-01 15:36:19]
[魏学春]关于非法发行证券,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不法分子将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数额巨大,构成《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罪,不法分子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07-11-01 15:40:34]
[魏学春]以发行股票为幌子,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不法分子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07-11-01 15:40:44]
[魏学春]关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不法分子将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情节严重,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07-11-01 15: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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