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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谈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

中国网 | 时间: 2007-11-07  | 文章来源: 国土资源门户网 资源网

我想在土地问题上反对腐败,无非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制度上入手预防腐败,再一个方面,加大对土地腐败案件的打击力度,要两手抓,既要预防,又要查处。所谓预防,比如说我们国土资源部采取的,在2002年就实行了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像房地产开发、商业性开发,都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房地产法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招标拍卖,一些地方以没有条件为由,不实行招标拍卖,仍然实行协议出让。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里面有很大漏洞,容易产生官商勾结导致腐败的情况。所以国土资源部在2002年颁布了11号令,对经营性用地普遍实行“招拍挂”,中纪委监察部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很明确地先后发过几个文件,要求实行“招拍挂”。通过这几年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经营性用地,公然地违反规定,搞协议出让的情况不大可能了。但是假“招拍挂”,假挂牌、假拍卖、假招标的情况还是有的,对于假“招牌挂”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

再比如,我们按照国务院31号文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规定,对工业用地也实行了“招拍挂”,我们部里发了有关文件,对工业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也是避免在工业问题上出现腐败问题。我想这也是从制度建设角度来说要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可以从制度上来预防腐败。这些措施的有效贯彻,可以从源头对上如何预防腐败起到一定作用。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制度建设,比如我们实行用地审批的会审制,这样一些措施都是非常有利的。那么从打击的角度来说,部里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定,坚决惩治在土地问题上出现的腐败问题。部里有专门治理商业贿赂的办公室,我这里也可以告诉大家治理商业贿赂的举报电话,我们部里的号码是66558345。大家凡是涉及到有土地的腐败问题,可以打这个电话举报。国土资源部的态度也十分明确,对于土地腐败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从国土资源部角度来说,发现以后,如果涉及违规违纪的,肯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涉及涉嫌违法犯罪的肯定移送司法机关,严惩不贷。(2007-10-30 09:50:00)

主持人白易: 各位网友请注意了,凡是涉及到土地腐败问题,您可以拨打电话010-66558345进行举报。网络上朋友们对这次活动也十分关注,我们一起看看他们都说了些什么。有网友问好,近日国土资源部就“百日行动”第二阶段互检互查做出部署,15个组于10月25日至11月7日赴各地检查,请问这15个组如何落实检查工作?(2007-10-30 09:57:00)

李全人: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纠正阶段互检互查工作方案》要求,第一,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前,要仔细审阅被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查清理情况、查处纠正情况,重点地区和重大典型案件情况,以及第七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和有关重点信访案件线索等等,熟知相关工作的要求。第二,在检查期间,要求检查组根据检查的内容,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工作。检查组到实地后,一要听取地方“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汇报,掌握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进度,摸清全面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二要召集有关政府部门、当地群众,举行多种形式的座谈会进行交流,掌握典型案例、听取意见和建议;三要抽查相关文件资料,并现场核查一定数量的典型案件,确保真实、准确、全面掌握情况。第三,检查工作结束后,要求检查组与被检查地方负责同志交换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15个检查组检查工作结束后,将集中到北京给国土资源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汇报整个检查工作的情况。(2007-10-30 09:57:00)

主持人白易: 谢谢李主任,还有网友问好,本次访谈预计在几点结束。本次访谈将在10点30分结束。有网友说大家好热情,看来民生问题关注每个人,希望领导人权为民作用,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问题,大家都很期待。有网友问好,这次行动除了惩处违法的人外,对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有什么补偿? (2007-10-30 09:59:00)

张璞: 网友关心的问题很好,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权利人受到侵害的,当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保护。比如说,应当依法征地的、没有征地,侵害了农民利益,当地政府当然要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确保农民利益。再比如说,擅自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占用了农民的集体土地的,这种情况下也要依法给农民予以补偿。像这些属于违法违规、侵害农民利益的,都要保证农民的利益,不能让违法者得到便宜。(2007-10-30 09:59:00)

主持人白易: 好的,谢谢。还有网友问,请教领导,2005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以租代征”违法案件,这次“百日行动”行动查不查,管不管,这样的违法案件怎么管? (2007-10-30 10:05:00)

张璞: 2005年1月1号以后,这是我们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查处重点。2005年1月1号以前的这些行为,应当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中解决了,如果那个时候没有解决的问题有遗漏的话,应当在日常的土地执法中加以查处。 (2007-10-30 10:05:00)

主持人白易: 好的。有数据显示,地方政府和涉及到地方政府违法违规的用地案件虽占20%,但是涉及到地方政府的违法违规土地面积占到80%,应该说对地方政府土地违法违规的查处是本次的重点。但是“百日行动”肯定会撼动到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肯定会受到一些地方的阻力,请问这次“百日行动”如何克服来自地方政府的阻力,实现上下配合,避免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结果? (2007-10-30 10:05:00)

张璞: 土地违法有一个特点,个人有违法、企业有违法,同时一些基层地方政府也有违法。而且基层地方政府违法占的数量还不小,这种情况下,基层地方实际负有两个责任,他应该既要用好土地,更要管好土地。地方政府没有管好土地,是地方政府的失职。为此国务院31号文件,就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文件,讲的得很明确,地方政府不光对审批用地负责,而且要对实际发生用地负责。就是在你的行政区域内实际发生多少用地你都要负责,应当是保证实际发生用地都要合法,你才是尽到责任。有不合法的部分,就是你没尽到责任。国务院31号文件很明确,对没有尽到责任的,达到一定数量的要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要实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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