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记者杨亮)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喜悦之际不为学费问题而发愁,能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这是今天上午重庆市教委大学生资助政策新闻通气会传达的喜讯。
据介绍,近年来,重庆市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坚定不移地把资助放在教育民生之首,坚守“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底线思维,坚持“加大投入、强化监管”两条工作主线,坚持依法依规推进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了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职学生资助和高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资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建立健全了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大资助力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014年,全市安排各级各类资助资金57.03亿元,惠及学生406.55万人次,其中有56.91万人次高校学生获得各类资助14.01亿元。
目前正是2015级大学新生录取之际,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和高校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向高中学校高三学生印发《致广大应届高考考生的一封信》、向每一名大学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全面介绍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以及申请方式。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其中,解决学费问题以助学贷款为主(最高限额为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励志奖学金为辅(每人每年5000元,覆盖面约为在校学生3%);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覆盖面约为在校学生27%),以勤工助学为辅;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路费和短期生活费问题,可通过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解决。高校、社会力量设立的奖助学金,可作为补充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全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可在入学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亦可在报到前通过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从7月下旬开始,各区县资助中心开始接受在校大学生的贷款申请,新生的贷款申请将在8月份全面开展。
启动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今年重庆市将继续开展“你上学 重庆市送行”活动,对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给予一次性补助,用于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总金额287万元。资助标准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继续开展“金秋圆梦”公益资助活动,对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已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未获得其他资助的家庭特别困难新生给予一次性助学金,资助总额150余万元,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
继续开展重庆籍三峡移民高职助学金和农村建卡贫困户定向培养助学金资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助学金资助,鼓励和支持三峡移民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对定向培养的全科教师和全科医生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学生除减免学费、住宿费资助外,还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助学金资助,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
切实保障高校“绿色通道”畅通。各普通高校均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暂免收其学费,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入学之后再根据学生家庭的具体经济状况,分别采取相应资助措施。2014年,重庆市市高校共有3.3万名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今年,要求所有学校在秋季学期开学时,必须保证“绿色通道”畅通无阻,使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顺利报到注册入学。
认真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国家奖助学金的推荐、审核、认定、公示、资金发放等程序,确保国家奖助学金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资助活动。各高校均设有校内奖助学金、突发事件基金、企业和社会专项奖助学金等。部分区县实施了针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资助项目,如万州区万州籍高职学生资助项目(每年资金总量500万元,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合川区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入学活动(每年资金总量100万元,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巫山县“真情助学、爱心圆梦”活动(每年资金总量200万元,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巴南区设立解困助学基金(每年资金总量40万元,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6000元)、渝北区 “金秋助学”活动(每年资金总量30万元,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等。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每年开展“金秋圆梦助学行动”(每年资金总量150万元,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专门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进行资助。同时大力提倡并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爱心人士对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捐助。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申请资助和政策咨询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区县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是直接和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接,三是直接与社会捐赠单位联系,如“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教育扶贫基金”、“少数民族青年才俊成长工程”等。
相关资助政策和申请程序可在市教委门户网站查询。
责任编辑: 佟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