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防止高等教育招生欺诈通告

发布时间: 2016-09-09 17:00:56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杨耀文  |  责任编辑: 佟静

中国网讯 (记者杨耀文) 9月6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就如何防止高等教育招生欺诈,进一步依法保护考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等事项,向全市发布通告。

《通告》称,目前正值重庆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之际,市教委发现部分非学历教育机构采取混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差别、承诺高薪就业等方式,以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学历教育等名义,违规发放虚假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组织考生到培训机构接受培训,骗取高额费用,严重扰乱普通高校招生秩序,损害了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对此,该委为依法保护考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特将有关事宜向社会发出通告,避免欺诈事件的发生。

附:《通告》内容

一、凡未列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16年招生计划汇编》或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志愿填报公告栏中增补的招生院校,均不具有2016年在重庆市开展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重庆足下软件学院、重庆中天学院、重庆中航学院等社会培训机构均不具备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二、请考生和家长注意识别高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区别,避免上当受骗。只有具备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院校才能颁发国家认可的学历文凭。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

三、请考生和家长注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开放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不同类型高等学历教育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在社会认可程度客观上存在的差别,审慎选择。

四、重庆市2016年度具有高等教育助学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有5所:三峡联合职业大学、重庆新世纪专修学院、重庆民族专修学院、重庆经贸管理专修学院、重庆科技工程专修学院。其中,三峡联合职业大学经批准仅为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教育校外办学点(办学地址:巴南区界石公路物流园区北区);重庆新世纪专修学院、重庆经贸管理专修学院仅招收职业技能类非全日制培训学生;重庆民族专修学院仅招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经学校主动申请,重庆科技工程专修学院2016年暂停招生。

五、教育部高等学历教育(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开放教育、远程网络教育)招生相关政策和信息,权威发布渠道如下:

(一)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

(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六、重庆市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相关政策和信息,只在以下渠道发布:

(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

(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

(三)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

七、2016年重庆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专科层次补录时间为9月21日—30日。前期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请务必于9月23日14:00-9月24日12: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根据公布的补录计划填报志愿。过时不得再填报志愿和修改志愿。

责任编辑: 佟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