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有信心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
中国网 | 时间: 2009-02-26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先生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在国新办2009年2月26日举行的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前景新闻发布会上说,保险业有信心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其信心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保险业发展的经济社会基础没有改变。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人们在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等方面的消费需求逐步升级,保险业在服务新农村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参与社会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二是中央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将产生巨大的保险需求,给保险业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三是保险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实施,促使全社会的风险和保险意识不断提高,保险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2009年,保险业将坚持抓监管、防风险、调结构、促发展,切实做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发展“三农”保险,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稳步发展与住房、汽车消费等相关的保险。积极发展建工险、工程险等业务,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风险保障;二是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推动健康保险发展,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和养老实体。三是保监会将对保险资产监管政策作出适当调整,逐步增加投资工具,拓宽投资渠道,改善保险资产配置。 (二)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健运行。一是防范国际金融风险向境内保险市场传递,加强国际保险监管的交流与合作。二是防范可能出现的非正常集中退保,完善寿险行业退保应急机制。三是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切实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四是防范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加强对偿付能力下降保险公司的预警和处置。 (三)推动结构调整,提高保险业发展质量。一是按照突出主业的原则,推动保障型业务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投连和万能产品销售资格和销售行为管理制度,引导公司加大力度发展长期业务、期交业务。三是促进销售渠道调整,充分发挥个人代理、团险、银邮等不同销售渠道的优势。 (四)加强改进保险监管,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一是以推进分类监管为着力点,对不同风险程度的保险机构实行差异化监管,不断提高保险监管效率;二是以《保险法》修订实施为契机,加快有关法规的“废、改、立”,加强行业制度建设;三是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为重点,坚决查处保险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四是以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为抓手,不断健全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工作机制。五是完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促进保险保障基金公司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