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评论:创新机制实现良性运转是焕发医改活力的保障 |
中国网 | 时间: 2012-05-08 | 文章来源: 中国改革报 |
医改评论:创新机制实现良性运转是焕发医改活力的保障 ——— 三论新医改“建机制”原则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实践行动,是维护十几亿人民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回顾三年医改的成功经验,无论是制度性安排还是可及性操作,无论是保基本还是强基层,一个显著特征是都离不开机制创新这一关键环节。“十二五”时期是承前启后深化医改的攻坚阶段,能否继续坚持机制创新,既关系到前期医改的成果能否巩固扩大,也直接决定着医改长远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建机制是继续深化医改的有力保障。三年医改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阶段性成果。而每一项成果的取得,建机制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每一项重大突破,建机制都功不可没。推动深化医改要继续在建机制上下功夫,这应成为我们的共识。基层综合改革首要目标就是要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性,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这是新机制建设的核心;立足保基本,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好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职能,实现预防为主,当好健康“守门人”,这是新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改革形成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不片面追求利润,又不出现大锅饭的运行机制,这是新机制高效运行的内在动力;着眼可持续,形成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基层机构正常运行,这是新机制建设的基础。毫无疑问,机制悬空,深化医改就会落空;机制到位,深化医改才会有所保障。 建机制是医改制度化的必要前提。基层医改的探索与实践告诉我们,医改的长远目标必将通过制度化来最终实现。而再好的制度安排没有可操作性,都只能被束之高阁。机制必须配套才能使制度框架“接地气”,使医改制度化落在实处。日前发布的医改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通过推进三项重点改革,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化、制度化。改革牵一发而动全局,如果仅靠单项推动,一地的努力,非但不会取得根本性突破,甚至还会产生新的矛盾,制度框架即使建立起来也难以持久。制度要真正实现良性运转,必须通过机制的不断完善来增强各项医改之间的内在联系,让制度产生活力。全民医保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是持续“强基层”的关键。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就是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实践证明,没有与制度安排相配套的运行机制,各项制度难以有机整合衔接。只有建机制与医改制度框架相配套,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长效制度安排才会良性运转,从而扎扎实实地惠及民生福祉。 建机制必须具备勇于创新的精神。医改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不同国家国情不同,任何一种移植照搬的模式都会水土不服。继续探索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的中国式解决办法,是一场前无古人的挑战,而应对这场挑战必须具备勇于创新的精神。人们常说破旧立新,其实破旧不易,立新尤难。当下的基层医改新旧机制转换需格外着力之处,一是建立竞争性的用人机制。这是确保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二是建立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这是增强基层活力的重要举措;三是建立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这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四是建立长效性的补偿机制。这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的基础。桩桩件件,环环相扣,没有机制创新的钥匙断难打开攻坚克难的枷锁。机制创新不是目的,而是要实实在在解决医改中的问题。这就要求创新不能脱离实际,而必须具备可及性、可操作性。 医改已进入深水区,难度越来越大。改革攻坚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只有持续前行,在做好制度设计、实化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和操作方案的基础上,同步完成新旧机制平稳转换,才能巩固和扩大前一阶段的改革成果,才能推动医改持续深化。显而易见,推进基层医改,建立和完善新的运行机制,已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而新机制的作用力,对于医改更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可持续性,其重要意义无可替代。我们期待着机制的不断创新,引领医改攻坚克难。我们期待着机制的不断完善,助力医改长远目标的最终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