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谈判建交的经过
法国前总理富尔于1963年10月21日—11月4日访华,对外是私人身份,实际上是代表戴高乐同我商谈两国建交问题。访华期间,毛主席、刘主席曾分别接见。周总理、陈毅副总理同他进行了多次会谈。最后双方就中法建交方案达成协议。
会谈中,富尔表示:十四年来,法国一直没有承认中国,这是一个错误。所以,应该由法国来走第一步。如果中国愿意,法国准备同中国建交并且互换大使,戴高乐不愿采取英国式的拖泥带水的解决办法。如果承认中国,法国在联合国支持恢复中国席位将是合乎逻辑的。但是,他又再三强调,希望中国不要再建交问题上提出法国同蒋帮断绝一切关系等先决条件使法国为难,让法国自己根据中法建交所“自动形成的法律局面产生的后果”去处理同蒋帮的关系问题,并探问法国是否可以在台湾保留领事。同时,富尔强调指出,戴高乐不支持制造“两个中国”的活动。
针对富尔的态度,刘主席在接见富尔时指出,中国很欢迎同法国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我们没有别的要求,只要不造成“两个中国”的形势。周总理也再三强调中国反对“两个中国”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并且着重要对方明确两点:(一)我们承认的是法兰西共和国,法国承认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国无意制造“两个中国”。中法建交后,如果蒋帮代表赖在法国不走,法国只能把他作为普通中国侨民看待;如果有法国人员留在台湾,也只是普通法国侨民的身份;(二)台湾是中国的领土,是中国不可割裂的一部分。
富尔明确表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当然就不能承认“两个中国”。关于台湾地位问题,戴高乐过去没有过问,现在也没有发表意见,他只是寻求摆脱同蒋介石集团的关系的程序和办法。
从我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美帝的战略方针出发,中法建交对我有利,这意味着将在第二个中间地带打开一个新的、重要的缺口,直接给美帝以沉重的打击,加深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将打击苏联修正主义领导集团的美苏合作解决世界问题的阴谋,而且中法建交可能引起连锁反应,从而有利于我扩大国际影响,特别是扩大在西欧和非洲的政治影响。基于这种考虑,在会谈中,我们一方面坚持反对“两个中国”的原则,另一方面在策略上灵活运用,以三项默契的形式把法国承担的义务肯定下来(见文件三)。这样既照顾了法方的困难,又坚持了我们的原则立场。在三项默契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中法直接建交方案,并同法方达成协议。
1963年12月12日,法外交部欧洲司司长奉法国政府之命,去瑞士同我驻瑞李清泉大使正式商谈建交问题。他表示法方认为建交时机已成熟,建议以公布中法联合公报形式宣布建交。我方本着在实质问题上坚持原则、毫不含糊,程序问题上可变通处理的精神,同意可以采取联合公报形式,不坚持原来同富尔商定的互换照会的形式,但同时提出联合公报措词中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为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字样。法方流露出对接受这一措词有困难,强调公报内容愈简单愈好。因此,我方表示,如果法国政府实质上不支持制造“两个中国”的立场,而只是认为接受上述措词有困难,中国政府可以同意删去这一句,但在联合公报公布后将对外正式声明,发表自己的解释。法方对此表示确认。这样,双方遂于1964年1月9日就联合公报内容达成协议(见文件一),并商定于1月27日北京时间晚7时在北京和巴黎同时公布,公报发布后,我们将在翌日(1月28日)发表我外交部发言人的声明(见文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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