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安标 |
中国网 | 时间: 2010-03-07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任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历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科长、副处长、处长和室副主任。2001年至2002年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从事访问研究工作。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期间,主要从事国家法和行政法方面的立法及研究工作。先后参加了现行宪法的修改工作,参与了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国防法、兵役法、戒严法、劳动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数十部重要法律的调研、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围绕立法工作,开展了多方面的立法理论研究,撰写了大量的审议报告、调查报告、研究报告以及各种简报材料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有关法律在执行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对策与建议。 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先后参加了国家重点研究课题,当代中国立法研究,政府法制研究,人大监督制度研究等课题,发表了一批研究成果。单独或者合作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宪法通释》,《行政许可法释义》,《民办教育促进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释义》,《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释义与解答》,《代表法讲话》等十多部著作;发表有《关于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开展活动的保障》等几十篇论文。 多次到地方、部门作有关宪法、立法工作、人大工作以及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方面的专题讲座,受到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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