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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正加速呈现公民社会特征
时间: 2010-03-06责任编辑: 王瑞芳2010全国两会_中国网

向熹 南方周末执行总编

“公民社会”相对于“臣民社会”而言,这个概念包含人的独立自由、人类组织的自发共识两个层面的意思。

人类的历史显示,将人从神权和世俗权威中解放出来,体现人的主体性,这是近几个世纪的主题,也是人文精神、现代意识的源泉。换言之,发展是为了人更加独立自由,这已是不用证明的共识。

另一方面,人群自我组织有赖于共同的价值观,价值观从哪里来?是人们的共识,还是以外部力量强行灌输的,这或许也是判断公民社会的一个标准。

有人说,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取得巨大成就的原因是权力让出空间,让社会得以发展。我认为,这是不是原因可以再论证,但一定是结果。中国在过去三十多年中,社会得以发育,加上经济发展,使得社会向公民社民发展已是现实。

所以,中国走向公民社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并被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从现实来看,中国社会正加速呈现公民社会的特征,无论是个人对权利的重视,还是政治以人本为理念;无论是对行政权力边界的界定,还是对社会中间组织的认同;无论是社会舆论折射的价值观,还是在发展问题解决过程中社会体现的力量,都在证明这个观点。

从趋势上讲,走向公民社会是必然。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及以权力管理为主、社会组织补充的社会管理模式还会发挥积极的作用,故而公民社会的到来有赖于多种条件的具备,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

当然,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就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的发展的过程。公民社会也当是现代化的必然结果之一。 (作者:向熹 南方周末执行总编)

(中国网和新浪网联合约稿,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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