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推动构建全覆盖、广合作、全链条的府院联动大格局,切实服务保障辖区一流法治城区建设。通过府院联动、以庭代训、走访座谈等方式推进城区法治治理,深化基层法治建设。
府院联动,促进依法征收,助力城市发展
征迁工作在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城市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今年以来,鼓楼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749件,与征收赔偿相关案件155件,其中涉强制拆除房屋或设施78件,同比增加47.17%。鼓楼法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发挥府院联动作用,合力攻坚克难解决征地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征迁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闽江之心”中洲岛项目征迁作为福州市一个重点项目,其征迁和建设将极大促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面貌和功能布局。为化解重点项目的征迁矛盾,平衡已签约户与被强拆人员的利益,2023年11月9日,经办法官进行现场查看,并向属地政府了解相关行政处置情况。2024年5月9日,分管副院长林伟带队与仓山区政府召开涉征迁重点项目会商会,双方就已起诉的9个行政赔偿案件进行实质化解可能性沟通。
鼓楼法院积极搭建行政机关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平台,尽量减少百姓诉累,努力化解群众难题。
“两国双园”是中国和印尼的双园结对合作项目,是福清承接的国家级“一带一路”旗舰项目,相应项目的征收工作是重中之重,前期进展顺利。但由于部分已签约人员对拆迁政策存在误解,选择对已达成一致意见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提起了诉讼,项目受到一定影响。2024年5月24日,鼓楼法院与福清市人民政府以及地方乡镇建立沟通机制,在了解具体案情后,对协议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查,厘清双方法律关系,审查行政机关义务,对案涉协议依法裁判,政府的依法征迁工作得到了被征迁人员理解与支持,矛盾误解得以消除。最终,“两国双园”项目核心启动区规划获批,项目成功落地。
征迁案件往往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矛盾易激化。为配合全市城区房屋安全监管大检查工作,2023年5月11日,建新镇政府协助启动某大学金山校区教工宿舍(经鉴定为住宅类危房)处置,被要求搬离的居民因不理解政府政策,拒不配合,并选择对属地政府和大学提起诉讼。同年11月9日,经办法官就某危房改造事项查看现场,并向属地政府了解行政处置情况。2024年4月7日,通过法院与校方积极沟通协调,并报上级政府推进达成安置方案,567户得到了妥善安置。法院以司法判决有力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切实保障了搬迁居民的合法权益以及人身财产安全。
鼓楼法院始终致力于深化府院联席工作机制,创新府院互动新形式,强化府院座谈联动效能,通过整合行政与司法的优势资源,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形成效能叠加的良好效果。同时,坚持“多元化解”思路,加强与房管、综治、住建等部门在化解征迁纠纷方面的沟通协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关注民生,提升办案质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劳动者在遇到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等纠纷时,可能要历经多次劳动仲裁及法院诉讼程序,往往面临取证难、维权成本高、诉讼周期长等困难。今年以来,鼓楼法院受理了66件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案件,同比增长46.67%,该类型案件事关劳动者权益保护,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鼓楼法院积极助推“枫桥经验”全面升级,深入参与社会治理,组建专业审判队伍,调撤率达33.82%,推动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宜居、宜业的幸福之城。
今年2月,鼓楼法院对鼓楼人社局提起的3件拖欠职工工资的行政处理决定进行行政非诉执行审查,在认定行政机关主体适格,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的基础上,依法准予执行。该裁定保障了被拖欠工资待遇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行政决定的公信力,有力支持了人社部门的依法行政和民生保障工作。同时,发布《未签劳动合同,外卖员送餐时摔伤谁赔偿?》《工作间隙休息时摔伤,算工伤吗》等典型案例,关注外卖员、纺织工人等群体日常生产生活,普及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等基础法律知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鼓楼法院坚持“工伤权益无小事,倾力保障大民生”的办案理念,以提高工伤案件办理质效为目的,发挥“行政诉前冷静期”机制作用,扎实推进工伤争议化解,做深做实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工作以及企业合法利益保护。通过庭务会、专业法官会议等研讨,学习人社部和最高院发布的劳动人事争议最新典型案例,就新型劳动关系认定、用人单位责任划分等问题统一裁判认识。
同时,聚焦源头治理,与人社部门建立双向沟通机制,鼓励人社部门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督促人社部门定期了解区域内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以及安全培训情况,实现“伤后保障”向“提前预防”转变。另外,打通基层法院与人社部门座谈研讨渠道,通过案例分析、走访座谈、判后答疑等方式,探讨工伤认定案件难点和堵点,避免因观点不一导致程序空转,共同维护劳动者权益。
以庭代训,提升应诉水平,助推文明执法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能力水平,福建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出台“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机制。鼓楼法院贯彻福建高院以庭代训意见要求,通过庭审观摩的方式,对参与庭审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和培训,将“讲堂”与庭审有机结合,增强庭审教示功能,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应诉水平与能力。
今年5月13日,鼓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案件,省财政厅45名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零距离感受了庭审的魅力。庭审中,因原告年事已高,经办法官叶家耀用地方方言,耐心引导原告诉求表达,两被告亦积极配合。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旁听活动充满了人文主义关怀,带着“温情”,今后,在执法中将继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加执法行为的“温度”。
以庭代训不仅是一场身临其境的以案释法宣传,更是一次精彩的“司法为民”教学。今年来,鼓楼法院常态化组织以庭代训活动7场次,邀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省市区三级税务机关、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等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观摩、旁听庭审,达220余人次。同时,与地方司法局建立“负责人出庭庭前最后一次沟通”机制,从严把握出庭负责人的职务及职级,力争做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
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体现了行政机关的责任和担当,有利于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推动府院联动机制真正落地见效,形成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为鼓楼区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鼓楼法院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履行职责使命,以一流的业绩、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作风,助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林功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