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实施2016-2018年脱贫攻坚工程。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对全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情况开展全面摸查核准,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采取产业扶持、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生态补偿、易地搬迁、低保兜底等方式,扎实推进扶贫开发,不让一村一户一人掉队。严格落实“一把手”扶贫责任制,继续实施驻镇、驻村扶贫,调整珠三角和粤东西北扶贫结对关系,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扶贫大格局。
——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5日 朱小丹)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强化对口帮扶工作,落实干部驻村帮扶。完善扶贫考评标准和考核机制,建立减贫目标责任制,调整扶贫开发重点县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增长机制。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健全金融扶贫服务机制,增强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办好扶贫济困日等社会扶贫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扎实推进对口援藏援疆等工作,为推进西藏、新疆和有关省藏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