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3日下午3时开幕-3月13日上午9时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政协办公厅1日宣布,欢迎中外记者届时前来采访。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将在北京市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中心设立新闻中心,负责接待和安排中外记者对两个会议的采访。新闻中心将于2月27日正式开展工作。凡要求采访两个会议的记者需提出申请。
中国政协网发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日程。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将于3日下午3时开幕,13日上午9时闭幕,详细日程如下:
3月3日
下午3时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会
1.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2.听取俞正声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齐续春副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月4日
上午9时小组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3月5日
上午9时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
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
上午9时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
上午9时界别联组会议(有二个以上小组的界别安排联组形式,联系本界别实际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讨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8日
上午9时小组会议(讨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委员休息
3月9日
上午9时小组会议(讨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下午3时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3月10日
上午9时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下午3时小组会议(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学习讨论)
3月11日
上午9时小组会议(结合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政协工作,讨论政协全国委员会2015年协商工作计划)
下午3时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3月12日
上午9时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1.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讨论“两高”工作报告)
4时30分主席会议
1.听取分组会议情况的综合汇报
2.审议提交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
3月13日
上午委员机动
9时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1.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3.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
下午3时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闭幕会
1.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3.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注:日程如有变化,由大会秘书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