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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孙丰源:异地医保跨省结算需统一标准

文章来源: 新京报 发布时间: 2016-03-01 责任编辑: 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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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病还没看,先为医保奔千里

新京报:你是眼科医生,是什么让你关注到异地医保结算的问题?

孙丰源:工作中,我很少看本市的普通眼科,我的病人都是从外地来的,这些病人几乎都面对医保报销、结算的问题。

我以前在医院分管医保工作,对这方面了解比较多。不能实现医保异地结算,患者不但要先垫付医疗费,在医保报销程序上也很费周折。

新京报:这给病患的生活带来哪些实际的影响?

孙丰源:许多农村来的病人,一住院往往医疗费成千上万。没有钱,又不能直接在我们医院刷卡,就得先垫上。一些病人治一场病,生活就成问题了。等他治完病回去,有的要经过乡镇、县,再到地区一级,才能报销,拿到钱又得经过一段时间,给他们造成了不小的经济负担。

还有时间上、交通上的成本。有的病人不是治好了回去走报销程序,而是在看病期间就要回家办医保手续。

新京报:有让你印象深刻的事例吗?

孙丰源:就在上周四(2月25日),我在门诊给一个从贵州来的病人看病。他患的是眼眶肿瘤,我告诉他需要住院治疗。但他跟我说,得先回去办医保转诊手续。我问他,“怎么不在家办好了转诊手续再来我们医院看呢?”他说:“万一你这里治不了,或者不给我治,我还得到别的城市,那转诊还得重办。所以得先来一趟看看。”

病还没治呢,就得先大老远地折腾。

新京报:除了经济和时间上的成本,不能实现异地医保结算还带来哪些问题?

孙丰源:一个社会公平的问题。我们国家现在基本实现了医保全覆盖,但为什么地区之间支付的标准不一样?比如你花100块钱,在天津可以报70,回到家乡就只能报50了。这影响了我们医疗保险的公平性。

这个民生问题对民众影响很大,也很迫切。在这方面,政府应该下决心,让它一致起来。

分析

“实行单病种付费,进而统一医保标准”

新京报:你认为解决异地医保跨省结算的困难在哪里?

孙丰源: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各地在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上存在很大差异。经济发展好的、交医保多的省市,医保基金就充足,报销的标准就不一样。除了要解决发展的问题,还要在全国层面协调统筹。

还有医保报销目录、用药目录上的问题。同样一个病,我给病人开了这种药,在我们这可以走医保报销,到了他的户籍地就不能报。所以医保目录也要尽快实现全国统一。

新京报:对此你有什么解决的建议吗?

孙丰源:我们现在实行的单病种付费,就是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制定出每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医保机构按这个统一标准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

比如白内障,根据合情合理的医疗资源消耗,制定出它总共需要花多少钱来治。单病种付费的项目越多,规划就越强,进而推动全国的医保标准实现统一。用制度来约束医疗行为。这对推动统一医保标准有很大意义。

新京报:人社部提出,让60%左右的群体异地就医能在同一城市内实现,30%左右群体在一个省内不同城市之间可以实行结算。如何实现90%的人能在省内看病?

孙丰源:实现分级诊疗转诊制度,把病人留在基层治疗。这是对的。应该让医生来选病人,而不是病人来选医生。很多病人想着要到大城市、大医院去看,当然也是他们出于对身体的担心,但病人不知道哪家医院能看好他的病啊。

新京报:把病人留在基层治疗,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孙丰源: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基层要有药,二是要有能治病的医生。现在我们越是基层,报销的比例越大,引导病人在社区就医。但是很多药,社区的卫生机构都没有,迫使病人往上流动。

现在好的医生都愿意到大医院工作,我们要想怎么样能把人才留下来。如果基层的硬件设施、药品种类都齐备了,老百姓也不会花着机票钱、火车票钱到外地去看病。

建言

“持居住证应能享受户籍人口医保待遇”

新京报:是不是说实现了分级诊疗和转诊制度,就能消除异地医保结算的问题了?

孙丰源:除了到大城市看病的人之外,还有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和常居在城市里的非户籍人口。现在,除了急诊外,大部分不能实现异地医保结算。

国务院发文提出,要把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农合统一成一个城乡医保,这对于实现跨省医保结算有推动作用。

新京报:解决这些常居在户籍地外的人看病的问题,你还有哪些建议?

孙丰源:中央提出推行居住证制度,这是一个好的切入口。除了统一医保标准,实现跨省医保结算外。如果持居住证的居民能够享受户籍人口的待遇,这就不存在“异地”的问题了。

所以,“异地”问题,实际上涉及户籍制度的问题。我也希望政府能够尽快出台政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至少在我看来,在医保方面,应该先推动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享受和户籍人口同样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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