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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报告:养老金涨幅从10%回落至6.5%

文章来源: 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 2016-03-06 责任编辑: 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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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报告称今年是我国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同时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今年全国财政收入预算15.72万亿元,增长3%;支出18.07万亿元,增6.7%;全国财政赤字2.18万亿元,比去年增加5600亿元,赤字率提高到3%。

报告透露,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今年起我国将只按6.5%左右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据悉,这是我国连续多年以平均10%涨幅提高养老金后首次回落至个位数。

关注·养老金涨

【报告】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

解读

按较高标准涨或使待遇差拉大

对于在连续多年都以平均10%的涨幅提高养老金后,今年涨幅却为何降至6.5%左右的问题,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朱俊生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这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参与到养老金标准的调整中有极大关系。

朱俊生介绍,众所周知,由于我国此前存在的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使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要高于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目前我国已经完成了制度上的并轨,但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水平并未实现并轨。

他分析,一方面如果继续按10%的较高标准涨养老金,由于基数相对高,可能出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额过快的问题。另一方面人社部近日透露,去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已经有7个省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已经收不抵支。加之目前经济形势趋缓,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受上述这些因素的共同影响,可能才让有关部门做出了这一降低涨幅的决定。

虽然降低养老金涨幅有其客观原因,不过对于这项涉及众多参保者切身利益的问题,朱俊生分析,还是应该有一个公开的制度性规定,明确一系列的调整涉及因素,以及调整规则、公式和算法。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汽油价格调整就采取了相对市场化的制度,根据公开的规则,很多业内机构都会预发油价调整的信息。与此类似,如果养老金标准调整也能采取类似方式,通过一系列参数的自我调整,就可以更好地实现制度内的自动调节,使得调整过程相对更加客观。

应最大限度体现多缴多得

对于具体调整规则,朱俊生认为,除了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挂钩以外,最重要的是调整应与职工在职时期的缴费水平挂钩。换言之,多缴多得的原则应该优先在养老金调整中得以落实。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明确提出,未来我国将推行延迟退休的政策。参保者无疑希望能够通过更长的缴费年限,实现多缴多得的目标。目前在养老金调整的实际情况中,向高龄老人、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以及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普遍会进行更多的政策倾斜。但在这一调整养老金标准的过程中,多缴多得这一原则并未得以最大限度地体现。

目前各地普遍规定15年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是退休标准之一,朱俊生介绍,现实中却有部分人在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达到15年后,就中断缴费放弃继续参保了。应该说,这与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并未得到非常好的落实不无关联。

在这次调整中,报告提出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鉴于对于养老保险调整规则的修改可能无法一蹴而就,朱俊生建议,在这次调整中,各地可以考虑尽量向企业退休人员多倾斜一些。

换言之,可以让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按照平均略高于6.5%的标准来调整。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已经高于部分企业职工,可对这一群体按照略低于6.5%的标准来调整。这样也能尽量避免双方的养老金差距拉开得过大。

公务员涨工资有望制度化

报告提出,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

朱俊生解释,这段表述透露出一个信息,就是公务员涨工资问题今后也有望逐步向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他介绍,此前的公务员工资不仅存在结构性问题,即基本工资偏低,倒是津贴补贴的绝对额往往高于基本工资一大截。而且由于一系列历史原因,公务员涨工资既未形成制度化的规定,而且往往长达数年不调整。即使公务员工资进行调整,过去也通常存在着不透明,以及有钱地区、单位借发津贴补贴等形式多涨,而财政相对吃紧的地区、单位涨得就少等制度性和结构性问题。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目前已被纳入养老保险体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预计如这次一样,今后也将随着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退休待遇。

假设今后每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能调整养老金待遇标准,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却依然不能制度化地按时调整工资,那么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无疑会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也容易降低其工作积极性,影响到公务员等队伍的稳定性。

对此朱俊生建议,当前我国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同时整顿相对较为无序的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他强调,今后一旦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还要实现制度的透明化,一定要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调整向社会公开,接受各界的合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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