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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部长万钢释疑我国“科技创新发展”三大疑问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6-03-10 责任编辑: 郭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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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10日讯(记者 尚阳)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邀请科技部部长万钢就“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内容回答了媒体的记者提问。“科研经费如何用、科研成果如何更多转化经济实力、十三五期间如何加强产业科技创新”等热点问题也在本次发布会上得到释疑。

我国科研经费应该如何用?

万钢表示,科技投入是衡量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是衡量科技创新发展需要一个指标体系。国家加大投入科研经费,也要用好。我们高校和院所承担的研发项目大概有两类,一类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的科技计划项目,这些项目的管理首先要符合研发规律,能够激发起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近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一系列文件,重点解决科研人员碰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比如说研究生、外聘人员工资能不能在直接经费中开支,比如科研直接费用预算的调整,比如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费的调剂使用,包括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这些在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对于高校院所接受企业的横向委托项目,今年8月份通过、10月份颁布实施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案和最近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实施促进成果转化法的若干规定》,都明确规定属于市场委托行为。其实施按照合同约定和会计法的规定来做,而且结余分配可以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法当中的约定来实施。政策已有规定,但是我从这次“两会”委员、代表的反映中感觉到,似乎还有一些地方没有落实到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面的工作就是一步一步把它落实到位,使科研人员能够有获得感。这是我们今年要做的重要工作。

如何让科研成果转化成更多经济实力?

万钢表示,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就是科技成果转化。应该说这几年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一些发展,但也有短板。

人大在去年2月份开始审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案,8月份二读以后通过,主要是在这几方面破除了障碍:首先,取消审批程序。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步骤,由高校院所自主决定转让。第二,收益权、分配权由高校自己按照规定程序自主处理。直接参与这些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可以享受转化受益的50%以上,这里特别提出“以上”。第三,要促进企业和高校的紧密合作,鼓励高校科技资源的开放,为企业提供技术的研发服务、检测、试验、咨询等一系列的活动,来推动技术创新领域成果的落地转化。最后还要加强技术市场的建设,培育一支既懂产业又懂科研的专门从事转化服务的队伍。为了落实这部法律,国务院最近又颁布了《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这也已经在网上公布。

“十三五”期间如何加强产业科技创新?

万钢称,这次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特别提出了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第一要增强我们的创新能力,发挥创新的新动能。我们也看到了,一些新产品正在走向世界,一些区域的创新政策正在落实,但是在结构调整上,科技创新形成的新动能还太小,需要进一步提升。这就需要一方面落实好各项政策,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特别是青年人的创新积极性。第二就是要着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要有积累,要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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