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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强:用“互联网+农业”促三产融合

文章来源: 人民网 发布时间: 2016-03-11 责任编辑: 肖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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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在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当下,现代化互联网与传统的农业深度融合发展,可有效链接从技术、生产、加工、销售到物流、技术服务等产业的各个环节,重构农业产业链,催生农业新发展模式,是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

“互联网+农业”具有以下四大特点:一是用互联网思维经营农业可以打破时间、空间限制,推动农特产品供需双方的直接对接,助推农业实现个性化生产与集约化生产相结合。二是“互联网+农业”可以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跨界融合,有效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服务问题。农民可以通过电商购买所需的农资、农机,并获得防治病虫害、施肥用药等农业技术指导,科学种田。借助互联网形成信息和技术服务平台,可实现精准化生产、智慧型生产。三是“互联网+农业”可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和交叉重组,实现一体化经营,带动农村经济集约化发展。四是“互联网+农业”有助于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让消费者通过扫码即可了解该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全链条信息。

“互联网+”已成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国家应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让“互联网+”成为带动农村发展的新动力,让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互联网中受益。

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应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光纤进村入户工程,建设乡村信息服务站。将农村电子商务的配套设施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统筹考虑,对所需软硬件设施建设予以政策支持。同时,健全完善乡村物流配送体系,重点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和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提高生鲜电商冷链物流配送能力。

二是推动互联网与农业充分融合。构建政府、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互联网+农业”发展格局,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动“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要让更多的现代农业技术、生产资料、农机具走进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让更多的高标准农产品品牌走向市场、走出国门。

三是要加速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各级政府及职业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引导新型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主、合作社社员成为拥有互联网思维、掌握信息化技术的市场主体。

(作者李士强为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沈丘县冯营乡李寨村党支部书记)

(本报记者 赵鹏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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