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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原副院长:法官检察官待遇要跟上

文章来源: 新京报 发布时间: 2016-03-11 责任编辑: 李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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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泽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新京报首席记者 陈杰 摄

在接受新京报专访时,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苏泽林谈到了基层法官、检察官的压力。

他把压力总结为四点,三点已经显现出来:待遇偏低、工作繁重、安全风险大。他为数天前北京遇害的女法官马彩霞而惋惜。

还有一点似乎是隐形的,终身追责制,苏泽林表示,“不太赞成终身追责这种提法。”

要给法官、检察官减压。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如何保障法官、检察官权利,苏泽林做了详细阐述。

谈员额制

员额制改革是为了遴选精英

新京报:在你看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展如何?

苏泽林:总体上很顺利,试点工作已全面推开,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改革还需要深入推进。比如关于法官员额制改革,目标要进一步明确,不是说要减少几个法官、检察官,而是要让法律职业当中的精英人士来当法官,把司法决策权掌握在这些高素质的人手中。但就目前的效果来看,仅仅只是单纯规定法官、检察官不能超过多少比例。

新京报:现在外界看员额制改革,感觉也是要减少法官的人数?

苏泽林: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素质。另外,检验改革的标准是什么?要看人才是往里流,还是往外流。目前来看,人才是在往外流,法官队伍素质不稳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新京报:现在基层法院案子很多,应该达不到审案的法官都是精英吧?

苏泽林:所以员额制就要和选拔任免制度结合,我建议上级法院法官、检察官要从下一级选拔,或从其他法律职业中比如律师中去选拔,而不是现在法院内部师父带徒弟这种选人。

新京报:吸引高素质人才来当法官,依靠什么?

苏泽林:配套措施要跟上。责任到位了,权利保障也要到位。我最近有个建议,要尽快落实法官的工资待遇,当然检察院也在呼吁。员额砍下来了,责任制也建立起终身追责,工作量比原来大了。原来还有合议庭,庭长、院长审核,还有审判委员会讨论,现在是哪个法官审的案就哪个人签,责任全在你一个。

新京报:你刚提到从优秀的律师队伍中遴选法官,但众所周知,优秀的律师肯定收入是很高的,怎么才能吸引他们?

苏泽林:最重要的还是这个职业要得到尊重。其实在任何一个国家,律师创造的个人财富都比法官多,但为什么国外律师都想当法官?主要还是因为法官受社会尊重,有一种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作为解决社会矛盾最后一道屏障,法院、检察院的人才素质应该相对要求更高,他得到的社会尊重应该更强。

新京报:有律师转做法官的例子吗?

苏泽林:我知道现在有。十年前,最高法院想从律师中遴选法官,但最终没有选到。现在虽然例子不多,但是看到了希望。这也与我们的司法环境有关,现在法制环境得到改善,国家倡导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法院、检察院在法制建设当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经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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