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付诸实施
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信部联合制定的新版《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3月10日付诸实施,取代2002年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此次网络出版新规对“网络出版物”首次做了专门界定,“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新规还明确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新规第23条规定:“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网络出版物内容合法。”新规细化明确了“内容审核责任制”和“责任校对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净化网络环境大有裨益。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在接受访谈时表示,建议国家尽早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2016年1月底,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开展了一项关于2015年网络生态环境变化的调查。调查显示,98.1%的网民支持对网络安全专门立法。依法治网,符合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