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新格局。”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这一句列入“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中。2015年,天津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在多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两批制度清单共计175项内容相继实施,为国家试制度为地区谋发展创新出了诸多成果。下一步,天津自贸区将把这些成果推广至京津冀,并在机制体制改革上涉入“深水区”。
天津自贸区
服务京津冀天津自贸区推“1631”工程
“天津自贸区既是天津的自贸区,也是服务京津冀的自贸区。下一步应该让这些成果在京津冀的范围内得到更好的推广和复制。”在2016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如是说。
天津自贸区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引擎,也是三地共同对外开放的平台,从设立伊始它便被赋予了服务京津冀,助推三地协同的功能和任务。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丛屹认为:“无论是对内‘京津冀协同发展’还是对外‘一带一路’天津自贸区都是重要的支点,也起到了政策上的引领作用,让更多适合的资源在这里聚集。”
据了解,在北京和河北等地,已经举办了10余场天津自贸试验区宣讲活动,主动服务两地企业,并推出了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八项举措。在京冀地区设立了10个无水港,实施了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整体通关物流成本减少近30%。实行京津冀跨区域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和“进口直通、出口直放”一体化模式,通关时间平均每批货物节省0.5天,每标准箱为企业节约物流成本120元,口岸快速放行率达88%,口岸通关效率提升75%。
值得一提的是,《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方案》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将重点实施“1631”工程,即:
建立“一个机制”,建议由国家商务部牵头,组织天津、北京、河北三省市,建立具体工作协商机制,开展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顶层设计;
实施“六个推动”,就是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贸易便利化及贸易方式创新、金融开放创新经验在京津冀区域率先复制推广,与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开展对比试验、互补试验;
促进“三个一体化”,就是促进通关服务和口岸物流一体化、金融服务和监管一体化、区域要素资源配置一体化;
落实“一批项目”,就是梳理整理出一批项目,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