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贾世煜)今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听取“两高”工作报告。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都提到了陈满案。
最高法工作报告中说,依法纠正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最高法工作报告附件中介绍,此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浙江高院异地再审并依法纠正的错案。1992年12月25日晚,海口市某村发生火灾,屋内一具尸体大面积烧伤,颈部和身体有刀痕。1993年11月,海口市检察院对陈满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向海口市中院提起公诉。1994年11月,海口市中院以陈满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还其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海口市检察院以原判量刑过轻为由提出申诉。201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指令浙江高院异地再审本案。经公开开庭审理,2016年2月1日,浙江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元神裁判,宣告陈满无罪。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说,2015年,检察机关对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杨明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
近日,多家媒体援引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的消息称,蒙冤入狱23年的陈满决定向海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赔偿总额约966万元,要求海南高院在央视、《人民日报》等媒体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