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问题还体现在资金支持缺乏导致制度运行困难。吕忠梅称,民间环保组织筹资渠道少、社会资源不足,提起公益诉讼面临着无力承担环境污染调查取证及鉴定的高额开支,无力组织专业素质高的公益诉讼团队,不利于环境公益诉讼的顺利进行。
因此,在基金的使用问题上,吕忠梅建议,建立支持环境保护团体提起公益诉讼资金使用制度,将必需的调查、鉴定、评估、研究、律师代理等费用纳入支持范围,明确申请与审核程序。“(这也是)为了鼓励民间团体提起公益诉讼,”吕忠梅表示。她还强调,必须明确生态修复资金使用主体,申请和核准程序,根据司法判决确定的生态修复内容,对申请人进行生态修复方案可行性与资金使用效益等全面审查。
此外,吕忠梅在建议中表示,应完善基金监督制度。建立基金使用申请专家审查制度,委托专家进行独立评审并对结果负责;建立基金使用绩效审计制度,保证基金合规合理使用;建立基金使用公开制度,确保信息透明、运行规范、公众参与、富有公信。(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