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杨帆、王敏)“不仅是妻子,包括丈夫、子女在内的每个家庭成员,都可能受到‘家暴’困扰。”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沧州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温秀玲说,“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出台‘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全国妇联的调查,我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侵害。温秀玲表示,家庭暴力不仅给受害人造成身体和精神伤害,更容易影响家庭稳定和未成年人成长。
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作为我国第一部反家暴法,它已成为众多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护身符”。温秀玲说,尽管有了“护身符”,但家庭暴力具有反复性和频发性特点,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仍然困难。
“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处理家庭暴力施暴者的规定比较原则,对于违反法律规定但不构成行政处罚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只能口头劝告、调解。”温秀玲说,实际上,警察离开后、或者隔一段时间,家庭暴力循环往复的情况非常多。
温秀玲介绍,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以书面告诫,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此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和监督。“江苏、辽宁、湖南等地已经率先建立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这是既能对施暴者产生威慑又具有操作性的一项措施。”
“建议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进行推广,由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做好对公安干警的培训,为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温秀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