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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史上最严环保法” 陈吉宁这样说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7-03-09 责任编辑: 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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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 高聪 摄   

中国网新闻3月9日讯(记者 张艳玲 实习记者 戚琪)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今天下午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新环保法的相关问题回应了中外记者提问。中国网记者梳理相关回答,带你了解这项“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情况。

去年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4万余份 罚款66.3亿

陈吉宁表示,在中央环保督察带动下,去年各省级环保部门对205个市(区、县)政府开展了综合督查;对环境问题突出的33个市县政府进行公开约谈;对工作任务不落实、问题突出的5个市县实施了区域环评限批。

此外,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去年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4万余份,罚款66.3亿元,比2015年分别增长28%和56%。环保部挂牌督办27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组织查处取缔“十小”企业2465家。

陈吉宁说,环保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出台配套文件35件,包括一些司法解释。通过明确执行规定,2016年环保法对企业处罚案件中,查封扣押9976件,停产限产5673件,按日连续处罚1017件,分别比2015年增长138%、83%和42%。

通过配合高法、高检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联合公安部、高检制定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去年全国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6064件,比2015年增长37%。

环境守法态势正逐步形成 但仍存在四项问题

陈吉宁说,新环保法实施两周年以来,主要有四方面问题:

一是有一些制度还不健全,个别条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说环保法明确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但是制约的法律手段现在看还不足。再比如,有些条款在操作层面上执行起来还有困难,需要完善。

二是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的职责落实不到位,层层传导的压力不够。其中突出的表现是,一些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法落实任务的分工不明确,而且这种不明确越到基层越衰减。环保法规定的部门职责只有一半在环保部门手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环保部门的职责只占三分之一。

三是企业环保的主体责任仍然落实不够,各种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包括偷排偷放时有发生。

四是环境执法能力不足,影响法律实施的进程和效果。“总的看,我们有很多地区特别是在区县级环境监管的人员严重不足,装备老化等问题十分突出,很难适应现在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

通过三项工作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谈到下一步的工作,陈吉宁表示,将继续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

一是继续开展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年活动。“我们在前两年的基础上,今年要继续深化这个实施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和多方协同,督政和查企并重,严惩违法和规范执法并行。今年我们要完成15个还没有进行中央环保督察省份的督察任务。”

二是破解体制机制的束缚,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主要是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来进行。

三是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让这些法规在实施中有更强的操作性,更具体。最后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就是要通过不断地查处,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来保持这样一个高压态势,把环保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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