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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185件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7-03-12 责任编辑: 胡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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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12日讯 (记者 胡永平)今天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曹建明表示,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各政法机关共同出台改革意见。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661件。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32081人、不起诉26670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准逮捕560人、不起诉169人,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提出的无罪或罪轻等意见,依法审查核实处理;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有关机关纠正946件。对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剖析通报。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18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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