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人民法院加强破产审判 依法妥善处置“僵尸企业”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7-03-12 责任编辑: 高南
+|-

中国网3月12日讯 长期以来,破产案件一直因涉及面广和专业性强被称为商事审判中难啃的“硬骨头”。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引发的问题显现,供给侧产能过剩、有效供给比较匮乏的问题尤为突出。而同时中央提出的调结构、去产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系列决策对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又提出了更高要求。

过去的一年间,人民法院将依法开展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作为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识别不同“僵尸企业”情况,分类评估、因企施策,恰当运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程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市场出清、保障各方权益,成效显著。

一是发布涉及破产审判的系列典型案例、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全面推进破产审判的案件受理、分类管理、审判机构设置工作机制的完善。集中通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十大典型案例。积极回应对破产案件受理难问题的疑问,消除相关利益部门的畏难情绪,宣传庭外重组、破产重整的积极意义。先后就破产审判工作推动起草和出台了一系列重要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构建完整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这其中包括发布《关于依法开展破产案件审理积极稳妥推进破产企业救治和清算工作通知》及《关于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畅通破产案件进入诉讼通道;发布《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的通知》,凸显破产案件的特点,建立符合破产案件审判规律的案件管理机制;发布《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破产审判机构,破产审判的专业化建设和破产机构的设置更加完善。

二是建立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全面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信息化平台。通过搭建破产案件重整信息平台,全面展示破产企业的信息,促进和增进破产重整。全面公开破产审判工作的程序进度和实体信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截至2016年12月28日,全国法院通过信息网办理案件生成文书15030篇,公开文书数为13372篇。建立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运行情况、企业破产案件审查审理情况、破产审判队伍建设情况等通报制度,破产审判信息化迈上了新的台阶。

三是构建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通道,确保破产程序顺利启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从诉讼制度和诉讼流程上打通了执行不能案件通过法院移送而进入破产程序的通道,杜绝了各种保护主义的干扰,确保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能及时转入破产,以积极开展救治或者处置。

2016年以来,企业破产受理渠道明显通畅,地方法院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力度和效果明显增强。2016年,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5665件,比2015年上升53.8%。在受理的破产案件中,重整案件为1041件,比2015年上升85.2%。2016年,人民法院审结企业破产案件3373件。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