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诉调对接 柔性司法促社会和谐
针对矛盾纠纷多发、不稳定因素聚集的家事审判、企业破产清算等领域,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完善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提升司法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同时,最高法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加强诉调对接,积极利用社会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截止2016年5月,全国各地法院共吸纳特邀调解组织有32912 个,特邀调解员达104516人。
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 节约司法成本
案多人少,是近两年法院面临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特别是在实行案件登记制以来,情况更加严峻。去年,最高法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完善繁简分流机制,通过诉前分流、审前程序分流、审判程序分流、争议焦点分流等机制,推动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进一步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推动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向科技要效率
2016年,最高法出台《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建设完善覆盖全国法院的数据集中管理平台,逐步实现与司法统计系统和人事信息系统并轨,目前已汇聚全国法院9533万案件信息和4745万文书信息,可以实时呈现全国3520个法院每日新收案件情况,数据每5分钟自动更新一次。
另外,法院还建成“法信: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满足法官、律师、学者和社会公众精准化需求,目前已涵盖裁判文书、典型案例、法律文件、学术论文等各类法学文献2000万篇;建成联通全国法院的执行指挥系统、覆盖多部门的执行查控系统和平台化、集成化的执行办案系统,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开发“智审”审判辅助系统,实现各类通知书、传票、公告、送达回证等文书一键自动生成;研发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将语音自动转化为文字,自动区分庭审发言对象及发言内容,试用中语音识别正确率已达到90% 以上。
全国各级法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神经网络和机器学习等技术,开展“智慧法院人工智能系统”研究计划,着力实现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为民全方位智能服务、各级法院高度智能化运行和管理。
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 体现法院的担当
“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在法院。”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报告,让与会代表读出了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人民法院的使命与担当。
各级法院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利用“互联网+”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各地积极探索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查询、网上递交诉讼材料等举措,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水平,如上海浦东法院开发“二维码”自助立案系统,一个月内立案1000多件,每个案件平均立案时间只有15分钟。江苏全省法院推行网上立案服务,当事人或律师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电脑、手机完成立案手续。目前,全国99%的法院建成诉讼服务大厅和开通诉讼服务网,1900多家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
法官员额制改革让优秀人才向审判一线流动
2016年,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到2016年12月底,除辽宁、江西、河南、西藏4省区法院外,其余28个省区市法院(含兵团分院)均已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其中,包括28个高级法院(含兵团分院)、363个中级法院、2644个基层法院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约占全国法院总数的86.7%,共产生入额法官105433名,基本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改革后优秀人才向审判一线流动趋势明显,试点法院85%以上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例如,上海全市法院配置到司法一线的法官人数增加1.4%,主要办案部门法官实有人数增加8%,改革后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配比从1:0.75变为1:1.7;北京全市一线审判人员从6128人增加到7550人,增加21.4%,辅助人员从2689人增加到4538人,增加68.8%;广东坚持以案定员、全省统筹,在预留10%的基础上,首批下达法官员额7162名,适当向基层、向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法官员额比例最高的占51.7%,最低的20.8%。
同时,去年各级法院还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已基本完成全国21万法官的职务套改工作。目前北京、上海、江苏、江西、湖北、云南等11个省区市已完成首批员额法官的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认和任命工作,其他省在积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