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人大代表呼吁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发布时间: 2017-03-14 责任编辑: 黄富友
+|-

中国网3月14日讯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副经理朱良玉在其向大会提交的建议中,呼吁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

中国现有残疾人8500万,残疾人直系亲属近2.8亿,残疾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3%,残疾人近亲属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0.6%,农村残疾人约占55%。由于先天遗传、疾病、老龄以及各种事故导致的残疾人,年均增加0.5-0.7%。国家对残疾人基本保障实施兜底,残疾人基本保障有了保证。但是,比较整个社会保障水平特别是小康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据调查,残疾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社会平均保障水平的50%或略低。因大病、慢性病返贫、二次致残、一人多残、一家多残以及天灾人祸、慢性病长期看护等等,则长期困扰着残疾人及其亲属。

无论是国际经验还是从我国实际出发,改善和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不能完全依靠政府,应当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来寻找机会,通过创新发力,其中,商业保险助残就是有效途径之一。调查发现,我国残疾人个人持有商业保险保单不到社会平均的1%。商业保险未能发挥支撑残疾人保障的应有作用。其根本原因在于:传统的保险公司经营理念、内部机制、保险产品都无法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固守专业标准与流程不变,把残疾人拒绝在保险大门之外。

为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在基本社会保障基础上建设一套补充保障体系,社会各界做了大量的探索工作。2011年,北大、清华、中财大等专家教授组成的《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课题组》,先后在10个省市的21个区县市进行了调研,在江苏无锡、常州进行了残疾人二次伤残保险、精神残疾人第三者责任保险、监护人意外伤害保险、残疾人大病补充保险等试点。试点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社会各界的支持,受到了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欢迎。

朱良玉指出,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发挥保险助残的作用,设立专业的保险机构,设计专门的产品,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规则和流程,专门服务残疾人等弱势特殊群体,十分必要,也十分迫切。在调研中发现,在五年前就有机构发起、申请设立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专业寿险公司。运用保险机制,提高残疾人的保障水平,不仅符合党中央关于调整经济结构,加大供给侧改革,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一系列大政方针,而且可以通过保险扶贫、保险助残,减轻政府负担,创新残疾人基层管理与服务内容,为残疾人提供大量就业岗位,促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朱良玉建议,保监会应研究如何运用商业保险机制,提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保障水平,支持有实力有爱心的企业设立以主要为残疾人提供商业保险服务的专业保险机构,并给予政策上的扶持。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