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和“十三五”期间,我国应把推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放在突出地位,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端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实现“中国品牌”发展的跨越。
一是加强品牌培育,为企业创品牌提供全方位支持。品牌重在培育,品牌建设的主体是企业。首先国家应大力支持企业培育创建品牌,按领域分行业制定品牌建设专项规划,对企业创品牌在融资、土地、税收、科技、人才、宣传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政策。其次要对全国大中小微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品牌建设培训,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提高企业的品牌意识,推广国际先进标准,掌握品牌有效培育方法,增强企业质量、创新、服务能力,开展品牌建设示范区试点,筑牢我国品牌战略实施的根基。此外要加强品牌理论研究和品牌建设人才培养,通过国家开发性财政支持、地方政府资金配套和社会捐助等形式,设立品牌发展基金,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发挥正能量作用,保证品牌培育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完善我国品牌建设法规体系。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借鉴美德日韩等品牌强国的作法,进一步强化品牌建设国家战略,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在品牌建设中的定位,充分发挥好市场在品牌建设中的决定性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社会组织的促进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要重点加强品牌法制建设,依法实施品牌战略。国家应把品牌培育、管理、保护作为重点内容,从生产环节、市场行为、交易规则、产品溯源及消费者保护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关法规规章,推动知名品牌科学产生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规范品牌评价秩序,创建品牌发展良好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为品牌建设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
三是加强品牌建设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和开展国际合作。各级政府要对品牌战略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负责品牌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与综合协调,全面推进我国品牌战略实施进入世界前列。品牌在市场竞争中产生,品牌最终要经消费者认可。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凝聚社会共识,关注自主品牌成长,讲好中国品牌故事。在全社会开展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培养消费者自主品牌情感,提高对自主品牌的认知认可度,扩大自主品牌消费,形成全社会重视和爱护自主品牌的良好风尚。要发挥好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并加强能力建设,为品牌建设和产业升级提供专业有效服务。
要加强我国品牌建设国际合作,支持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化工作,抓住我国担任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TC 289)秘书国以及主席顾问组主席的有利时期,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领域的有关活动,不断扩大我国的影响力和在国际上的话语权。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只要我们牢牢抓住、抓紧、抓好品牌建设这一力促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品牌战略,就一定能够早日实现中国品牌强国和质量强国梦。(国务院参事 葛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