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的学科分类是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的必要条件。语言学作为独立的学科门类,一门领先的科学,早已是国际语言学界和教育界的共识和通行做法。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公布的学科目录中,语言学分属中国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文学两个一级学科。而在我国作为“国标”的社会科学学科目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学科目录中, 语言学却已被视为独立的一级学科。二者的不一致以及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公布的学科目录不符合语言学学科发展实际的现象亟待改变。
众所周知,在当前国内学科建设以一级学科为主的环境下,现有的学科划分和设置不符合语言学学科发展规律,学科目录不能充分反映语言学学科发展的内在要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语言学学科和文学学科的发展。
首先,从学科自身的完整性和独特性来看,目前的学科体系设置中,作为一个学术基原体的语言学和文学,被人为地按照中西分割为中国语言学和外国语言学,中国文学和外国文学;且中国语言学与中国文学被置于同一学科目录,外国语言学与外国文学被置于同一学科目录,忽视了语言学与文学各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学术传统这一客观事实。这既破坏了语言学和文学这两个学科的各自完整性和独特性,不利于各自学科遵循学科发展规律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两个学科完整的学术体系的建构。
其次,从学科的发展趋势来看,语言学与其他学科尤其是自然科学的交叉研究已成浩荡之势。但是当前的学科体系框架阻碍了这种交叉,且很难容纳这类交叉研究形成的新领域和新学科,计算语言学、认知科学、思维与智能科学、神经语言学等难以在“中国语言文学”或“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目录在找到自己的恰当位置,这些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因此而受到很大制约。
再次,为更好地适应国家和社会需要,使学科分类和学科体系建构遵循学术发展规律,符合学科发展实际,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公室也曾经调整完善学科目录,如将原来在文学门类下的艺术学一级学科直接调整为艺术学门类,下设五个一级学科。同时又将历史学一级学科下的三个二级学科(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全部调整为一级学科。这些都为语言学、文学并列为学科门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积极的参照。
最后,从时代和国家的需要来看,语言学无疑承担着前所未有的重大使命。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无疑需要语言先行;国家语言能力的提升、国家网络安全、语言产业发展,与语言学研究密不可分;中国高校“双一流”建设和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的完善,语言学和文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厘清语言学和文学的学科归属,科学合理地进行学科划分设置,提升语言学和文学的学科地位,使其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已成为当下学科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正如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时,所指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学科的设置和社会发展联系不够,学科体系不够健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比较薄弱。”。习总书记的话无疑切中了当下包括语言学文学学科在内的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问题的要害。国务院发布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也指出,应“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突出学科建设重点,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打造更多学科高峰。”优化现有学科体系的结构设置,是推进“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前提。将文学、语言学分别设置为学科门类的时机和条件均已成熟,调整工作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现代中国的语言学科体系经过100多年的辛勤耕耘,已发展成为以汉语、少数民族语言、外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研究为主的既有中国特色又有世界水准的重要基础学科。国务院学位办应尽快在公布的学科分类目录中,将语言学、文学分别设置为独立的学科门类。
二、文学、语言学学科门类的具体方案如下:现有的文学门类下的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调整为中国文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外国文学、文学理论四个一级学科。语言学门类下可设汉语言文字学、外国语言文字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和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四个一级学科。若需要,这一基本格局还可微调。
三、文学、语言学并列为学科门类,不仅使现有的学科设置和分布更为明晰,而且使我国高校学科资源分布更为合理。目前语言类高校或文学院(中文系)只有一个一级学科甚至半个一级学科的不合理现状将得到彻底改变。不仅因学科资源配置不均衡而导致的大学发展和学科创新受限的问题将得到圆满解决,而且有助于文学、语言、新闻传播的学科交叉及跨学科研究,且不会改变本科人才培养的通识教育格局(以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为主的学科建设与本科人才培养的专业建设不是一回事,本科人才培养的世界发展趋势是宽口径通识教育为主流),其影响面亦较小。
四、调整后的文学、语言学两大学科门类,既充分考虑了中国语言文学的首要性和独特性,同时兼顾文学、语言学其他诸领域;各学科既能各立门户又彼此沟通,都能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将可能引起的争议降到最低限度。
综上,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分类与合理的学科体系建构应始终遵循学术发展规律,尊重学科发展实际,及时调整学科分类中那些落后于学术和学科发展实际的方面。国家应尽快制定统一的学科分类标准,不断完善学科分类和学科体系,积极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和世界“双一流”高校建设,满足国家社会人民的发展需求。(国务院参事 柯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