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10日)上午,山东团审议两高报告现场,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原艺术副总监赵冬苓发言时说,“我全程旁听了于欢案。”
“我跟检察院、法院还是很有渊源的”,赵冬苓说。她参与过电视连续剧《孔繁森》、《宋鱼水》的拍摄,受最高检邀请,前年拍摄了反映纠正冤假错案的电视剧《因法之名》(目前正在按流程审片,计划今年播出)。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可以说,中国的法制建设、法治进步就是由这一个个个案来组成的。” 赵冬苓说,“去年我全程旁听了于欢案,在这个案件的审理中,我非常为我们山东检方和法院感到骄傲,检方以大量详实的、无可辩驳的事实,还原了事发整个过程,把于欢罪与非罪的证据摆到了大家面前;法官以扎实的法律,恰如其分的火候,掌握着审判整个过程,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表现出巨大的悲悯,充满人性的情怀,遵循罪刑法定的精神,作出了防卫过当、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
赵冬苓表示,“在此案的判决中,法律保持了它的尊严,同时充分考虑到了社会传统道德,对于欢释放了法律最大的善意,判决结果得到了各界积极的评价,各种社会舆论戛然而止”。发言中,她还向两高提了一个建议,“重大案件审理作家应该在场。以后如果有这样的标志性案件审理,我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希望能旁听,不在济南不要紧,你们在哪审,我就去哪听,听完了也许我还能配合你们的工作写出一部作品,记录中国法治的进程。”(记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