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动物侵害案例已经演化成危害社会秩序的恶性事件,亟需在法律上予以更加有效的约束和遏制。”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尽快将虐待动物罪写入刑法。
“我国刑法中并未将虐待动物的行为列为刑事犯罪,社会出现的严重伤害动物的行为无法在法律上得到有效制止,善良守法民众对此纵然愤怒、恐慌、心灵痛苦,却也莫奈之何。”朱列玉提出,近几年来,虐待动物事件频繁发生,损害公序良俗,危害社会,有违社会公共利益。一些严重伤害动物的行为与犯罪行为相交织,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秩序。
“在一个社会里,人们可以对动物随意施加伤害而不受法律的制裁,无疑会对社会的公共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和危害。”朱列玉提出,许多国家的专项研究表明,虐待动物的人对人实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高于常人数倍。立法防止虐待动物,是反暴力立法体系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他表示,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出台了有关反虐待动物的法案。而从社会治理角度看,把虐待动物罪写入刑法,有利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具有可行性,是顺应世界文明潮流、体现善治的有效方法。此外,这也是出于传染病防疫的需要。(记者 沙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