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中国网 李智 摄
中国网3月13日讯(记者 李智)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修宪最重要的意义是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的第五次修改,也是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的再次修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新华社评论员文章指出,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进一步提升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陈国民表示,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虹储居民区党总支书记、萍聚工作室主任朱国萍带来了上海市民对修宪的关注,她说:“关注是一种关心,关注也是一种重视,关注更是一种督促。”
另外,应勇市长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也谈到上海市在法治建设方面的规划,他表示,“要建设法治上海,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