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欣伟委员呼吁
提高猥亵儿童罪量刑起点
“尽快提高猥亵儿童罪的量刑起点,进一步加大对儿童的保护力度。”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大学副校长于欣伟3月13日在驻地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呼吁。
记者了解到,根据刑法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
在于欣伟看来,近年来猥亵儿童罪频频曝出,根本原因在于犯罪成本太低,对该类犯罪尚未起到震慑作用。
于欣伟说,猥亵儿童行为会给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带来极大的危害,是一项严重侵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作为社会中最脆弱的群体,法律应给予他们最严格的保护。为此,她建议,通过立法进一步提高猥亵儿童罪量刑起点。(记者 侯建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