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对外贸易回稳向好势头巩固发展。全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7.79万亿元,增长14.2%,扭转了连续两年下降的局面。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实施,深入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国通关一体化继续推进,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
三是利用外资规模企稳结构优化。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和促进外资增长的政策措施出台,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内外资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改善。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7个自贸试验区启动建设。全年实际使用外资1363亿美元,创历史新高,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利用外资增长较快,国家级开发区的开放平台作用明显增强。
四是境外投资发展规范有序。制定出台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企业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和规范化程度同步提高,企业对外投资更趋理性,主要流向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全年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1201亿美元。
(七)深入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加快培育。强化地区间一体联动,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区域发展格局进一步拓展优化。
一是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沿边开发开放取得重要进展。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印发实施,西部地区开发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全年新开工重点工程17项,总投资4941亿元。东北地区经济触底回暖迹象增多,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等加快推进。中部地区发展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新的支撑。东部地区新动能加快培育壮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迈出新步伐。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独立工矿区和城区老工业区改造、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有序推进。国家级新区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临空经济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等建设扎实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实施。
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迈出重要步伐。雄安新区正式设立。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建设。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控增量、疏存量相关政策意见出台实施,一般制造企业、批发市场等疏解项目有序向外疏解转移。京津冀打通“断头路”和“瓶颈路段”扩容工作加快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取得成效,一批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重大项目建成投产。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基金投入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