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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业遂:外商投资法不会改变对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

文章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9-03-04 12:54:56 责任编辑:张艳玲

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大会发言人张业遂介绍有关情况。中国网 董宁 摄

中国网3月4日讯 (记者 彭瑶)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今日在北京举行。大会发言人张业遂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不会改变国家对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

张业遂指出,制定外商投资法就是要创新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取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简称“外资三法”),成为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规定,我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将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清单之外充分开放,中外投资将享有同等待遇。

张业遂强调,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将提高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张业遂还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都是中国的一部分,同时港澳台属于单独关税区,来自港澳台的投资既不同于外资,也不完全等同于内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践中,对港澳台投资一直参照外商投资进行管理。

“制定外商投资法不会改变国家对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相关制度还将根据实践需要不断修改完善,进一步为港澳台投资提供更加开放、便利的营商和发展环境。”张业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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