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记者 张春侠)“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9年要稳定粮食产量,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这正是我多年来一直呼吁的,我特别高兴、特别激动!”作为2013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并且连任的老代表,江苏省盐城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站长秦光蔚7年中连续6次提交议案和建议,呼吁立法保护耕地质量。其中一年还是因为同事也要提交类似建议,秦光蔚才改提其他内容。今年两会期间,秦光蔚提交了《关于尽快制订耕地质量保护法规的议案》《关于对<土地管理法>有关条款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关于加快制定出台肥料管理法律法规的建议》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的建议》4个议案和建议,都与保护耕地有关。
“民以食为天。近14亿中国人的饭碗,必须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而要保证粮食安全,必须要保护耕地质量。”担任盐城市耕地质量保护站站长20余年的秦光蔚接受《中国报道》记者专访时说,总体来看,我国耕地保护工作中普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用地轻养地、重工程建设用地轻地方培肥的现象。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周边公路两旁的高标准农田基本上都变成了工业化用地和建设用地。工业“三废”、 城乡生活污水排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日益增多,耕地成为许多污染物的最终受体,超过了土壤环境容量。
最新研究显示,近20多年,我国粮食主产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呈上升趋势,点位超标率从7.16%增加至21.49%,增长了14个百分点。重金属污染造成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土壤板结,部分地区耕地质量已无法满足农产品安全生产的需求。同时,我国农民总体上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科学施肥水平不高,偏施化肥、过量施用化肥等盲目施肥现象较为普遍。2017年全国化肥平均利用率37.8%,比欧美等发达国家低15个百分点以上。
秦光蔚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为耕地质量立法已刻不容缓。虽然我国土地法律制度不断完善,许多法律法规均对耕地质量的保护制定了一定的保障制度,但是若干法律中只有零星的表述,执法权不清晰,不能系统地保护耕地质量。
为此,秦光蔚提出如下建议:
建立耕地质量监管制度。将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加强耕地质量监督管理;
建立耕地质量投入制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的支撑作用,将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建立耕地质量管护制度。对已污染的土地,耕地质量管理机构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组织污染耕地改造、改良和修复工作。
建立法律追究制度。对于破坏耕地的相关行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是农业大国,也是农资生产大国,要想耕地得到保护,就要靠法律来规范,让人们产生敬畏心。”秦光蔚说,2012年4月1日江苏省就出台了《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其他一些省份也出台了相应规范。但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她觉得自己有义务推动保护耕地质量的法律在国家层面更加规范,更加超前,更具前瞻性。在数量上,国家划定了18亿亩的耕地红线,但在质量上却没有具体要求。“中国进行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是在1979年,第三次土壤普查已经迫在眉睫。只有摸清了土壤的家底,才能为耕地保护立法奠定基础。我这次就是要把会说话的土壤带到两会上来,为保护耕地质量鼓与呼。”秦光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