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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人代会审议 中国开放再出发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3-09 07:55:26 责任编辑:苏向东

(两会观察)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人代会审议 中国开放再出发

中新社北京3月8日电 题: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人代会审议 中国开放再出发

中新社记者 李晓喻

外商投资法草案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中国外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距正式出炉又近了一步。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中新社记者 刘震 摄

北京学者称,草案如获通过,将为全球投资者来华兴业提供“定心丸”,为中国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助推器”。

直击痛点 给全球投资者“定心丸”

正面回应全球投资者在华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痛点”,是外商投资法草案一大显著特点。

例如,针对产权保护力度不足,政策随意性大、“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草案明确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外商投资过程中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协商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

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接受中新社记者称,与政策措施相比,法律的保障水平和力度更高,随意性也更低,不会让外界有“朝令夕改”之忧。将不得强制转让技术、依法保护外企知识产权等写入法律,充分表明中国有决心、信心和能力切实保障全球投资者合法权益。“这是给外企一颗‘定心丸’”。

中国黄金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万喆也表示,用法律给中性竞争、公平竞争提供机制保障,有利于使所有企业充分竞争,无后顾之忧地释放活力,从根本上提振市场信心。

对接国际 助开放升级改革提速

“制度型开放”已成为中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关键词。继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提要推动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要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分析人士认为,制度型开放最根本的要求就是着眼于规制层面,促进国内规制与国际通行规制接轨,体现监管一致性。

制定新的外商投资法,正是走向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一步。例如,草案规定,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这些都是国际通行做法。

在白明看来,外商投资法是中国外资领域制度型开放的顶层设计,也是具有统领性质的法律。草案如果获通过,外资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都要以此为准绳,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将有更好法治保障。

此外,加快与国际通行做法对接也将助推中国国内改革。如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张宇燕所言,接受并融入既定的国际规则体系不仅意味着自身市场规模的扩大,也意味着必须改革与既定国际规则体系格格不入并束缚自身发展的原有体制机制。

“同台竞技” 激发经济活力

新的外商投资法不仅将为全球投资者带来新机遇,也将给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增添新动力。

根据草案,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对待。

强调竞争中性原则,让各类企业同台平等竞技,将促使中国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增强竞争力。

在这方面,中国已有成功经验。十几年前中国初入世贸组织时,业内曾惊呼“狼来了”,担心家电、汽车等行业会被国际同行冲垮。但如今,这些行业企业不仅没有在竞争中落败,反而脱颖而出。专家认为,新开放条件将使中国企业激发出更大潜能,促中国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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