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改革目标,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构建了公益性补偿新机制。在试点先行、探索创新的基础上,2016年10月,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彻底告别以药补医历史。取消药品加成后,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适当降低检查、检验等价格,适当提高技术劳务价格,推动建立新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补偿途径和比例,落实财政补偿政策,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补偿比例达到10%以上。通过持续深化补偿机制改革,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药占比从2015的43.5%下降2018年的28.36%,医务性收入占比从2015年的27.39%提高到2018年的30.8%。
二是建立了医务人员激励新机制。开展编制备案管理试点,5家试点医院重新核定了人员总额,新进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并与实名制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在株洲市、郴州市、张家界市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协议工资制和年薪制为补充的薪酬制度,允许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达到当地其他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突破了原有的薪酬“天花板”。2018年,全省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36.8%,医务人员收入较上年提高13.7%,工作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职业自豪感明显提升。
三是建立了公立医院治理新机制。推动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与业务有机融合,建设患者放心、人民满意的公立医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以公益性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出台了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3个城市和省属医院开展绩效考核试点,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合理用药、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和社会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科学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