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记者:实际上我们也注意到,《外商投资法》它是一个外资基础性的法律,那为了继续完善外资制度体系,未来我们是否还会出台一些其他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
李成钢:对,大家可能注意到我们对这部法律的描述是基础性法律。那么,基础性法律它主要的功能就是搭建“四梁八柱”,应该说这次新的《外商投资法》条款不多,但是它就外商投资领域来说基本制度安排都构建起来了。
那么下一步,为了使得外资领域的法律制度具有更强的操作性。我们要进一步加快与之相关的配套法规、规章的建设。目前,在国务院层面已经有了相关的考虑和部署。商务部也在积极配合司法部,包括会同相关部门一起研究,再根据外商投资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基本规定,进一步去细化、明确未来可操作的一些规则。
这个工作我们一定会加快,使得由外商投资法构建的新型的法律制度能真正落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