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立新: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最大亮点是尊重被继承人的意志

文章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0-05-28 14:48:35 责任编辑:李高思
作者:于子茹 卢俊宇 来源:新华网 2020-05-28 14:48:35

新华网北京5月28日电(记者于子茹 卢俊宇)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有哪些创新、最大亮点是什么?近日,新华网专访了参与民法典草案专家建议稿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进行权威解读。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从7方面完善我国继承制度

新华网: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对我国的继承制度做了哪些完善?

杨立新:主要有7个方面:

一是对遗产范围的界定做了规定。过去主要采取列举式,这次采取概括式。列举式需要一项一项去定性什么样的财产是遗产,概括式就是所有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都是遗产,这样就容易判断究竟什么是遗产。

二是完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事由。继承编草案把欺诈胁迫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也作为丧失继承权的事由。

三是在扩大法定继承人方面有一定进展。民法典继承编草案规定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应当继承的遗产。

四是在遗嘱形式方面有很大变化。对于打印遗嘱,认为是有效的遗嘱方式。

五是当一个人立有数份遗嘱时,如果这些遗嘱内容相互冲突,最后以哪个遗嘱为准?原来继承法虽然也有规定,按照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但又有特别的规定,即:公证遗嘱不能撤销,其他遗嘱只能用公证遗嘱来撤销来改变。会存在一个人原来立了公证遗嘱,在他死亡之前,突然要修改遗嘱,且公证遗嘱又来不及做,他就没办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处分遗产。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把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彻底删除,就解决了这一问题。

六是在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当中,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过去继承法对于遗产管理人制度没有很好地规定,仅仅是规定谁占有遗产,谁就是遗产管理人。这次用五个条文规定遗产管理人制度,包括遗产管理人的选任、遗产管理人的指定、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以及遗产管理人没有尽职尽责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最后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民法典继承编草案规定转继承。过去现实生活中也有转继承,但因为继承法没有写入转继承,致使现实生活中的转继承没有法律依据,这次把转继承写入,这一问题就解决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最大的亮点是尊重被继承人的意志

新华网: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杨立新:民法典继承编草案最大的亮点是尊重被继承人的意志。关于遗嘱形式的完善、遗产管理人制度,都体现了这种精神。

从遗嘱这个角度上来说,只要被继承人的遗嘱内容是真实的,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又在外观形式上符合法律要求,就可以按照他的遗嘱去处分其遗产。

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的这些规定,可以说是尊重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来保障被继承人支配合法遗产的一个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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