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正文

中国发布丨发改委:继续降低落户门槛 实现"愿落尽落"

文章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1-03-08 12:14:23 作者:吴佳潼 责任编辑:张艳玲 魏婧 刘洪庆

3月8日,国新办就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介绍相关情况。中国网 郑亮 摄

中国网3月8日讯(记者 吴佳潼)国新办今日就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和强大国内市场的源泉,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农业转移人口加快融入城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超过60%、45%,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顺利实现,“19+2”城市群格局基本确立,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胡祖才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城镇化率处在60%-70%之间,这个阶段处于较快发展的中后期,也是全面转型的关键期,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目前仍有2亿多农业转移人口没有在城市落户,部分已经落户的还存在市民化质量不高的问题,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仍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

继续降低落户门槛,实现“愿落尽落”。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动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要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同时依法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三权”。

要推动常住人口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一视同仁、应有尽有”。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人地钱挂钩”。

超大城市要推动“瘦身健体”。划定并坚守城市开发边界,慎重撤县设区。有序疏解非核心功能,引导过度集中的资源要素逐步有序转移,合理降低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与周边中小城市、郊区新城等联动发展,通过推进交通一体化,培育发展一批现代化都市圈。

大中城市要完善功能,主动承接超大特大城市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

县城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在多数地区,县城仍是农民就医、就业、子女入学的首选。现在县城建设中的短板弱项仍然很多,必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此外,要补齐群众需求强烈的公共交通、停车场、充电桩等短板,加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推动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运用数字技术改善城市治理。

两会要闻

图片新闻更多>>

直播更多>>

全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