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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国家发改委正研究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

文章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1-03-08 14:30:49 作者:彭瑶 责任编辑:张艳玲 魏婧 刘洪庆

3月8日,国新办就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网 郑亮 摄

中国网3月8日讯(记者 彭瑶)国新办今日就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随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把共同富裕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向着这个目标努力。

胡祖才说,共同富裕是“全民共富”,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共同富裕是“全面富裕”,既包括物质上的富裕,也包括精神上的富裕。不只是生活的富裕富足,也包括精神的自信自强,还包括环境的宜居宜业,社会的和谐和睦,公共服务的普及普惠。总之,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共同富裕是“共建共富”。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全体人民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共同富裕是“逐步共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既要遵循规律、积极有为,又不能脱离实际,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这个问题。

胡祖才指出,正在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下称“《纲要草案》”)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迈出坚实步伐”的目标和“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的要求,实际上是对促进共同富裕作出了进一步的部署。要紧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为主攻方向,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在“做大蛋糕”的同时要“切好蛋糕”。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托幼等各方面的民生福祉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汇聚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

按照中央的部署,此次在《纲要草案》中提出了要研究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明确共同富裕的方向、目标、重点任务、路径方法和政策措施。胡祖才介绍,该项工作由发展改革委牵头,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另外,此次《纲要草案》明确提出要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将探索推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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