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十四五”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化零为整 提出“靶向要求”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电 题:“十四五”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化零为整 提出“靶向要求”
作者 黄钰钦 张素
五年前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分散于不同章节。如今,“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已经作为单独一节,被写入11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中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知识产权在中国“发展路线图”上“化零为整”,这一改变引起不少代表委员的注意。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教授马一德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分析称,这既折射出中国自身发展脉络,“科技自强自立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也在于因应形势变化对冲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中国在发展中行稳致远”。
如其所言,全球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被置于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从“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可以看出,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法”的因素。其中提出,要加快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若干细化目标。
近年来,中国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相继修改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今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也对知识产权的民事属性给出清晰规定。在两会期间的“代表通道”上,马一德对中外记者表示:“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的‘四梁八柱’已牢牢架起。”
更为重要的是,相较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大多从原则上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现阶段的“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更为明确的“靶向要求”。
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一直以来是知识产权维权的难点。“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将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就在全国两会开幕前夕,中国最高法出台的一份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故意、情节严重的认定,计算基数、倍数的确定等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一大亮点在于大幅度提高侵权成本。
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指出,从民法典到商标法、专利法以及正在修改中的著作权法都明确了5倍的惩罚性赔偿规定。“而5倍赔偿这个数值,已经是全世界的最高水平。”
不仅如此,“靶向要求”还体现在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当中国开启“十四五”,推进高质量发展成为关键词。对于知识产权而言,无疑也需要进入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的新阶段。
对此,“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设置的主要指标中,专为知识产权设置了一项关键性指标,即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
何志敏表示,作为衡量“创新驱动”的产出指标,充分说明中央对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重要性的高度重视。中国专利申请量、商标注册量连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一,但要清醒认识到,专利、商标等的质量还需要持续提高。
无论是以“法”扎紧知识产权保护的“篱笆墙”,还是直面难点提出“靶向要求”,规划纲要为中国未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指明了方向,也将激发出更强劲的创新发展动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