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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界:支持全国人大有关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3-11 21:00:36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苏向东

中新社香港3月11日电 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决定)。香港政界多个团体纷纷对决定表示支持及拥护,并深信随着决定的全面落实,香港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必将得到更为坚实的保障,香港“一国两制”实践一定能够行稳致远。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香港代表团发表声明表示,决定明确了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原则、方向和总体框架,特别是重构的选举委员会充分体现了均衡参与原则,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为推动香港民主与时俱进发展,构建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提供了根本依据。决定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性,充分彰显了中央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决心坚定不移。

“香港再出发大联盟”表示,决定中提出的三个核心内容,包括调整选举委员会界别和人数、增加立法会议席以及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是以制度的形式保障“爱国者治港”的原则能在香港得到有效实施,是香港特色的新民主选举制度。改革内容具有更广泛的参与和代表性,更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

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认为,决定不仅能为香港的选举制度带来一次重大改革,更有助特区政府解决土地、住房、医疗等深层次问题,推动香港社会经济加速发展。

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当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决定为特区政治制度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香港选举制度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亦涉及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因此,全国人大作出是次决定是及时和责无旁贷的,具有坚实的宪制基础和法律依据,其正当性无可置疑。他们期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通过的决定,修改基本法的附件一及附件二,让特区政府及早就各项本地选举法例提出修改建议予立法会审议。他们亦将积极配合,尽快完成相关工作,令香港可顺利在新的规定下举行各项选举。

民主建港协进联盟(民建联)认为,决定调整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和产生办法,是与时俱进,能够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的选举制度,促进港人广泛与均衡的政治参与,同时保证各级选举的参选者均符合爱国者标准,有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保证香港长治久安,“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香港工会联合会(工联会)表示,过去两年,香港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央政府一直从国家层面,根据香港的现实情况,为香港解决迫切的问题,包括去年制定实施的香港国安法,令香港迅速由乱及治。今次通过选举制度的完善,可以确保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的人员,均由真正的爱国者担任,堵塞选举制度的漏洞,结束香港长期以来的政治争拗,确保政府和议会可以集中精力处理经济民生问题。

新民党表示,选举委员会人数增至1500人并扩大其职能、立法会议席增至90个等新规定,均有助扩大代表性及均衡参予,选贤与能,让更多拥护国家宪法及基本法、有志服务香港的专才优才政治人才,加入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治港班子,带领香港配合中央政府的领导,提升整体管治水平,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同时振兴香港经济、改善民生,让香港市民一起迈向发展新阶段、更美好的新时代。

香港经济民生联盟(经民联)则表示,中央从国家层面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破解香港长期面对的泛政治化困局,为确保“爱国者治港”、保持香港繁荣稳定提供坚实的宪制性法律保障,如同为香港政治、社会、经济、民生各方面发展筑下一道安全屏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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