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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新局·谋新篇丨提高生育意愿,重在解决女性就业公平问题

发布日期:2023-03-10 08:45:09 | 来源:中国网

编者按:阳气初惊蛰,韶光大地周。3月,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这是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的首个两会,同时也恰逢换届之年,因此,这注定是一次孕育新生机、新气象与新希望的大会。值此之际,中国网推出两会特别策划《开新局·谋新篇》系列组稿,聚焦经济、生育、老龄化、就业等民生热点问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为国家高质量发展提出真知灼见,为百姓过上高质量生活建言献策。

中国网3月10日讯(记者 彭瑶)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减轻年轻人的生育负担、倡导适龄婚育、保护女职工权益等促进生育相关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在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进行的一项2201人参与的“两会在即,你最关心哪些议题”的全国两会青年期待调查中,有57.9%的受访者期待完善女性生育保障,减轻育儿负担。

如何进一步提高生育意愿?全国政协委员姚爱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口发展研究中心教授茅倬彦表示,要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同时解决年轻人的就业,尤其是女性就业公平问题,制定女性维持工作与家庭平衡的相关政策,稳定女性劳动参与率。

2022年起,上海试点探索社区托育服务,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图为江宁路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宝宝屋”前台,工作人员正接待幼儿家长进行登记。 新华社记者 刘颖 摄/新华社图片库

尽快建立生育津贴制度 给予租房和购房优惠

“随着养育成本增加、教育、经济和就业竞争压力大、女性工作与家庭冲突加剧、子女养老需求降低等,推迟婚育、不婚不育现象越来越多。虽然有的地方出台一些鼓励生育的政策,但政策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明显不够,而且不配套,以致于政策效应尚未显现。”姚爱兴在其提案中提出,要优化和支持生育,做好经济社会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并坚持以人为本的政策导向。

姚爱兴建议,尽快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子女负担,提高家庭生育意愿。国家要出台完善生育津贴发放政策规定,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家庭分别给予一次性生育奖励,并对0-36个月龄的婴幼儿家庭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定额育儿补贴。根据医疗和生育保险实际报销额度,给予住院分娩定额补助。

同时,建立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除了减免夫妇二人的个人所得税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时,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降低首付比例等相关政策支持,并给予应缴纳税款方面的优惠。

推行“婚检”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提高群众参加婚检比例,预防出生缺陷发生。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的婴幼儿入托、入园给予一定补助,幼儿园、中小学、用人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延时服务、课后服务或假期托管服务等,对生活困难家庭给予优惠,减轻其家庭教育负担。

茅倬彦表示,当前托育机构仍存在数量少、价格高、服务质量较低的情况,很多年轻人没有形成三岁以前孩子可以送到托育机构的意识,所以一些机构空置率比较高。在推进托育机构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对这些问题加以解决和规范。

3月8日,“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大连市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举办女性劳动者和女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图为求职者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寻找就业机会。新华社记者 龙雷 摄/新华社图片库

建立合理成本分担机制 保障女性就业权益

从以往调研和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城市和农村青年生育意愿相差不大。茅倬彦表示,现在鼓励二孩、三孩的政策关注的是已经生育的人群,但在晚婚晚育趋势明显的情况下,未来提高一孩的生育率、提倡适龄婚育更为重要。

当前,各省份因地制宜,推出了发补贴、放育儿假、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或商业保险等政策。“这些措施当然对促进不同人群的生育率会有帮助,但我认为,最根本的还是要解决年轻人的就业,尤其是女性就业公平的问题。”茅倬彦说。

一方面,青年人对自身事业和经济独立能力追求有迫切感;另一方面,随着单位制解体、市场部门扩大和家庭养育方式精细化,女性的家庭照料负担空前增加。

茅倬彦表示,相比男性,女性在职业道路上需要克服传统的性别角色偏见、不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更严重的工作生活冲突等一系列挑战。因此,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既具备了更好的经济独立能力,也使婚育隐形成本更高,更关注自身情感质量、健康和事业发展,导致她们面对婚育更为犹豫,更易作出为了事业发展宁可牺牲结婚生育的选择。

“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周边国家已出现类似趋势,提示政策制定者要特别关注女性需求。”茅倬彦认为,妇女在社会发展中争取自身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是妇女发展的正当要求,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理应得到尊重和支持。“青年人愿意实现个人价值,人生追求走向多元化,希望结婚生育与事业发展并举,这是经济社会深刻变化的结果。”茅倬彦相信,越尊重和支持青年人,特别是女性的事业发展,越能使青年人把婚育视为人生的幸福而不是负担。

针对如何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姚爱兴表示,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延长婚假、产假、护理假,新增父母育儿假等,保障休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工会、妇联等部门,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落实婚假、产假和男性护理、育儿假及待遇。制定女性维持工作与家庭平衡的相关政策,稳定女性的劳动参与率等。

“促进家庭和工作平衡、减少女性就业歧视、保障女性就业权益的根本,在于建立合理成本分担机制。”茅倬彦建议,多关注青年人,特别是女性的事业发展。在就职、任用、提级等方面给予鼓励,创造稳定的发展前景。同时,从制度和法律上保障女性在求职等各个环节上不因婚育而受到歧视。积极探索弹性办公制度,加快对弹性办公制度的法律认定、协商程序、权益保障、薪酬制度、绩效评定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推动其成为有照料子女需求的年轻人平衡家庭和工作的选择。

茅倬彦提出,在保障98天产假基础上,规范各省奖励生育假、陪产假和育儿假,并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政府要通过生育保险基金,保障生育假期的资金来源,避免转嫁和加重用人单位负担。通过提高男性休假补贴比例、男性配额生育假等方式,鼓励夫妻共享延长的生育假和育儿假。参照残疾人安置的税收减免优惠标准,根据女职工生育孩子数量、企业规模等建立有效的用工成本分担机制,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友好的职场环境。

对于产后返岗的女性,要及时了解她们的困难,重视和提高产后女性重返职场的能力,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贷款免息和税费减免等方面政策支持。肯定全职母亲的社会价值。此外,及时发现和认真总结在实现事业、婚育双赢方面的成功实践,给予表彰,加以推广。

全国政协委员姚爱兴。图片来源: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官网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口发展研究中心教授茅倬彦。受访者供图

(声明:本稿标注为“新华社图片库”图片经新华社授权使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魏婧 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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