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企平代表:建议出台电动自行车国家新标准

文章来源: 搜狐新闻 发布时间: 2016-03-08 责任编辑: 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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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消费水平逐步提高,老百姓对电动自行车的环保质量和功能配置要求越来越高,而我国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指标等方面的修改、修订严重滞后,导致现有电动自行车实际上存在95%以上超标的尴尬情况。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奉化萧王庙街道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建议,认为应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国家新标准。

    背景: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95%以上“超标”

    傅企平举了一组数据:“诞生于上世纪末的中国电动自行车产业,经过十五六年的发展已经进入成熟时期,电动自行车从1998年产销量5.8万辆,发展到2015年产销量保持在4000万辆左右,每年为国家贡献GDP总量超千亿。”

    他认为,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一直沿用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比如限制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W等,这些核心技术指标已不能满足广大城乡消费者的实际需求.

    为什么这么说?建议中做了进一步解释,从市场上存在的电动车技术指标来看,大多数车子从重量、速度等方面看基本上处于超标状态。同时,对于制动、阻燃、防火、绝缘等安全性能技术指标,都远远滞后于市场和管理的要求。与欧美发达国家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相比,车速指标明显落后,车重指标极不合理,不利于国际市场开拓。如果按此标准执法,目前我国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95%以上“超标”。

    建议:车速等核心技术指标适当放宽

    根据有关规定,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但国家标准历经10多年仍未修订出台。正是由于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缺乏科学和现实依据,我国各地政府相继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超标电动自行车限期禁销售、禁上牌,甚至禁生产,致使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陷入尴尬被动局面。

    因此,傅企平在建议中提出,应加紧出台电动自行车国家新标准,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也对电动自行车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提出更高要求,促进新技术产品的投入和开发运用,推动企业转型发展。目前,大部分中小城市,电动自行车仍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一旦新国标出台,严格电动自行车管理便有标准可参照,部分城市限制电动自行车条例也会被取消,电动自行车市场需求将大幅提高,电动自行车将迎来一个巨大的发展期。

    他补充认为,我们要参照国际标准,科学设定技术指标。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在满足安全性能基础上,参照发达国家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如美国32.18km/h的限速,欧洲实行25km/h限速、日本24km/h限速),对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核心技术指标适当放宽标准。据悉,目前国内整车厂商主流建议实行26km/h的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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