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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斌杰等五位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就“人大监督工作”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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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定于3月11日(星期五)16时15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蒲长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晓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就“人大监督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副主任、主持人曲卫国: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本次记者会的主题是监督工作。
2016-03-11 16:11:36
- 曲卫国: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先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蒲长城先生,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晓山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先生,围绕这一主题回答大家的提问。现在开始提问。
2016-03-11 16:12:03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媒杂志记者:
柳斌杰主任委员您好,记得在去年的记者会上人大立法,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广受关注。今天我想问您一个关于人大监督方面的问题。我们都知道,职业教育法的执法检查是2015年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开篇之作,请问重点和难点分别是什么?谢谢。
2016-03-11 16:12:26
- 柳斌杰:
谢谢记者关心人大的执法监督,特别是感谢你们关心我们国家改革发展、人民健康幸福的职业教育问题。首先说一下人大的执法监督,大家知道,我国的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的立法权,同时也规定全国人大督促检查宪法及其法律的实施情况。所以,立法和监督是人大最基本的主要职能。执法检查是监督的一项法定行使途径,每年人大都要在监督方面开展多项执法检查。
2016-03-11 16:12:51
- 柳斌杰: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照中央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的要求,人大在执法检查上提高了“三度”:一是增加了密度,由过去的一年两部、四部,增加到六部,也就是每两个月就有一部法律进行执法检查。二是增加了力度,执法检查从询问、审议、反馈、跟踪落实等措施结合起来,不像过去那样作为一个形式,检查后做完报告就完了,而是有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措施。三是强度,整改要求非常强。比如说这次职业教育法的检查,不但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作了整改报告,而且把报告提交到人大常委会上再次进行了审议。这一点体现了我们执法力度的强化。为什么呢?立法以民意为基础立良法,而法律的生命在执行,如果法律不执行就失去了作用。这个方面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点问题。
2016-03-11 16:14:43
- 柳斌杰:
刚才这位记者问到这次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我认为从人大来说,谱写了人大执法检查历史新篇章,是一个典型的范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带头,身体力行。张德江委员长这次亲自担任了执法检查组的组长,而且亲自担任了执法检查小组的组长,这是人大历史上的第一次。亲自主持制定检查方案,提出了很多指导性的意见。比如执法检查所要检查的重点问题他都一一审核,并且增加了好几条。亲自带队深入到基层进行检查。我们这次执法检查到了基层的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到了劳动人才市场,到了农民工就业的场所,一一作了检查,了解职业教育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次由委员长站在报告席上向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的情况,同时委员长也第一次主持了围绕执法检查报告的专题询问联组会,国务院副总理到场应询,回答了职业教育发展中突出的问题。
2016-03-11 16:18:02
- 柳斌杰:
二是问题导向,主攻难点。这与刚才记者问的问题是一致的,职业教育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大问题,既涉及到就业问题,掌握一门专门的技术,也涉及到家庭脱贫致富,更涉及到中国制造的质量,关系到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问题。但是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问题是体制不顺,思想障碍没有消除,大家认为上职业学校是低人一等,孩子考上普通大学要招待亲友,考上职业学校不敢出门,社会认识有差距。而在一些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恰恰是最贴近社会的一类教育,非常受欢迎。
还有教育系统的问题,经费不足,办学能力差,很多的汽车学校使用教学的汽车还是多少年前的解放牌,跟现在的汽车完全不一样,这样脱离了我们汽车发展的实际。更看到一个艰难的前景,一个学校一辆汽车。还有一个问题,这些年来职业教育和企业结合得不紧密,过去我们的职业教育主要是由大企业来主办,和企业结合得很密切,行业提供了它的技术支撑,提供了双师型的教师,提供了实训基地,而现在企业和职业教育脱离,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这次我们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规定,重点解决这些问题,提出要打通国民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通道,做到互联互通,要架起职业教育和其他的教育立交桥,让他们互通。
三是覆盖全国,上下联动。这次按照张德江委员长的要求,我们检查组直接深入到八个省市区,反映了中部、东部、西部、民族地区各种类型职业教育的情况,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面检查,检查覆盖了全国,而且有好几个省本身也组织了本省的职业教育检查,上下联动,一下摸清了职业教育法贯彻执行的情况,职业教育现在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全面解决这样的问题。
四是深入检查,分类指导。这次在检查的过程中,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职业教育,也检查企业的职业教育,也检查劳动人事方面的职业培训,也检查特定人群,复转军人、农民工、新进入劳动队伍的职业人员,国家职业培训政策的落实,全方位的检查,对每一个类型都进行了具体的指导,怎么解决每一个类型存在的问题,如农民工培训的问题,复转军人再就业的培训问题等,分类进行研究指导。
2016-03-11 16:21:54
- 柳斌杰:
五是,认真审议,结合询问。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非常关注,大家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对国务院及其相关行政部门执行职业教育法、落实职业教育的情况进行了具体的分析,提出了建议。同时,对于非常重要的实际问题,通过专题询问,让各个部门在解决这些问题上拿出实招。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实际上解决了一大批问题。大家最近看到,国务院接连出台的职业教育方面的措施,就是落实这次执法检查的成果。
六是督促整改、跟踪检查。按照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要求,执法检查要见到实效。通过这样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询问,再审议,已经解决了一大批的问题,还有一大批问题要求继续跟踪落实,督促出台一系列的政策,落实职业教育法的规定。比如职业教育的经费问题,民办职业教育的地位问题,职业资格学历、学位三证互认的问题,再加上社会各种政策调整的问题,让职业院校毕业的学生和其他院校的学生同样享受一样的政策、一样的标准,极大地来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当然,执法检查也有另一面,对法律本身也是一个检验,就是我们的法律也要与时俱进。十多年前制定的法律,现在是不是符合我国发展的需要,职业教育方面还面临什么新的问题,在执法检查中我们还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准备对职业教育法在适当的时候作修改,以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
2016-03-11 16:29:08
-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我想请问环资委的蒲委员。新环保法已经实施一年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也发生了很多环保相关的大事,比如北京的红色雾霾预警等,这也反映了环保也是一个长期的工程。根据新环保法的规定,国务院环保部门应当编制国家的环保规划,今后人大会不会像听取审议中央的预决算计划那样,将环保方面的工作也纳入到监督计划中?请您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谢谢。
2016-03-11 16:34:15
- 蒲长城:
谢谢提问。大家知道,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是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第27条作出的一项新规定。应该说,这项规定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在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方面的一些要求,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的一个具体体现。在新环保法修改过程当中,我们环资委认真听取了全国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大家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这样才能更加有针对性的接受人大或者同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通过广泛的听取意见,在这部法律的修改过程中,最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部法律把这项内容写进了法律,最终被明确为一项重要的、新的法定制度。
2016-03-11 16:37:46
- 蒲长城:
新环保法是2015年开始实施的,为切实保障法律制度的落实,环资委根据立法和监督过程中的经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列入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明确这项工作是年度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初步考虑安排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这个报告。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听取同级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的报告,今年是首次开展。今后将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法定的制度,坚持下去,以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认真依法行政,认真依照法律履行职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接受监督。各级人大以及人大常委会将严格依法对政府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提高和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这种方式,加上社会各界共同的努力和全民的广泛参与,合力推进我们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谢谢。
2016-03-11 16:39:18
- 检察日报、正义网记者:
审计工作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审计屡审屡犯的问题也一直存在。我们了解到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口头报告进行了审议,也是第一次对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请问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改革?其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对解决审计查出的问题屡审屡犯的现象有什么意义?谢谢。
2016-03-11 16:50:46
- 刘修文:
谢谢你对这项改革的关心。刚才您提到的审计查出问题屡审屡犯的现象,应该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近年来,社会上非常关注,人大代表也非常关心,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一直在认真研究和不断的探索,应该说去年终于取得了实质性,或者说是重大的进展,主要是确立了审计整改的新机制。对此,张德江委员长在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中已经作了充分的肯定。按照您的提问,我想从我们具体工作部门的角度,再介绍五点具体的情况。
第一,与时俱进,研究制定审计整改新机制。去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有关要求,我们预算工作委员会研究提出了关于改进审计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2015年的8月18日,预算工委主任廖晓军、副主任姚胜等向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作了专门的汇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这个意见,确立了审计整改的新机制。
第二,全面落实整改新机制,当年立竿见影。大家都看到了,新机制里面提出来的改革举措,当年已经全部落实,这就是德江委员长在常委会工作报告当中提出的两个第一次:常委会第一次听取并审议了整改情况的口头报告,并第一次进行了专题询问。应该说,这让大家真切的感受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气象,同时也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示范效应。据初步了解,截至2015年10月,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5794.94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935项,审计发现的590多起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以后,已有5500多人受到了依法依纪处理。
第三,旧机制不利于防止屡审屡犯。以往的做法是每年的6月份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6个月之后,也就是当年的12月份,再以书面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的情况。这种做法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难以了解审计整改的实际情况,并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由于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部门不直接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使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整改查出问题的整改认识不到位,整改的措施不到位,整改的效果也不够理想,这可能是存在屡审屡犯在机制方面的原因之一。
2016-03-11 16:55:58
- 刘修文:
第四,要深刻把握整改新机制的六部曲,或者说是六项具体措施: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听取整改情况的口头报告。二是安排专门时间进行审议。三是有关部门的单项整改结果要作为报告的附件提请会议审议。四是重点被审计部门的负责人要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五是财经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要就审计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提出跟踪调研报告,报告要提请常委会审议时作为参阅。六是要公开审计整改的报告,接受社会的监督。当然根据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可以采取专题询问等进一步的措施,加大整改的力度。这就是新机制的具体内容。
第五,关于审计整改新机制的重要意义。改进审计整改查出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机制,目的是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制度,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的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作用。谢谢。
2016-03-11 16:56:58
- 东方早报、澎湃新闻记者:
全国人大审查的政府预算及部门预算中是否包含中央党务部门的预算?党务部门的预算何时才能公开?谢谢。
2016-03-11 17:01:14
- 刘修文:
这个问题有点难。既然已经问到了,我就初步了解到的情况做简要回答。第一,全国人大审查的政府预算中,或者是中央预算中包括党务部门的预算。目前,编制部门预算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包括党的部门和机构,比如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中央党校,还有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
第二,部门预算都应当依法公开。因为根据新预算法第14条的有关规定,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各个部门都应当在20日内公开本部门的预算,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阿第三,目前公开预算的党务部门在不断增加。比如去年中央党校、中编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向社会公开了他们的部门预算,而且同时一些地方的党务部门也公开了本部门的预算,数量都在不断的增加。第四,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公开的力度。
2016-03-11 17:01:42
- 新华社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问张晓山委员,虽然近几年来国家扶贫攻坚力度不断增强,但是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目前我国仍有12.8万个贫困村,2948.5万个贫困户,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2.9%,请问全国人大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对各地扶贫开发工作应如何监督和评估?谢谢。
2016-03-11 17:07:57
- 张晓山:
谢谢你的问题。应该说,全国人大农委在监督工作中一直高度关注扶贫开发工作的进展、成效和问题。在2015年中央“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公布之后,全国人大农委立即组织了专题调研,而且在这个调研当中把扶贫开发工作列为重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在报告当中提出了几个我们认为比较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要坚持把片区开发和精准扶贫相结合。精准扶贫要精准到扶贫对象,但是整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综合发展,对当地最终解决贫困也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所以要想使精准扶贫最终的措施能够落实,使扶贫的效果不反弹、不返贫,所以一个地区的综合发展非常重要。二是金融扶贫,也就是在扶贫工作中怎么样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增加财政的贴息资金,扩大扶贫贴息的贷款规模,进一步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三是扶贫开发要和加大当地的社会保障工作的力度、促进当地的社会事业发展相衔接。您刚才提出的问题当中,刚才讲的一些数据,都是国务院扶贫办的建档立卡的数据,是到2013年底的。同时来自这套数据中有资料显示,在全国的贫困村当中,21.1%没有合格的卫生室,建档立卡户有42%是因病致贫。如果我们的社会保障工作,社会发展跟不上的话,我们现在的扶贫开发工作最终的决战、决胜也会受到影响。四是专题报告中指出了扶贫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协调机制不完善,资金不足,渠道分散,多头管理等等问题,所以提出扶贫开发工作,最终要靠深化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才能真正取得胜利。
报告还建议,“十三五”规划应该把农村扶贫开发单独列为一章,明确扶贫对象,稳定扶贫成果,全面消除绝对贫困,提高贫困标准,减缓相对贫困,缩小贫富差距。所以我们看到提交给人大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第十三编是全力实施脱贫攻坚。下面分了三章,看到这个纲要之后我们农委感到非常欣慰。关于你提出的农委怎么样进一步监督的问题,我们想,一是在人大农委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中,要把相关法律中扶贫开发作为我们的重点执法检查的一个内容。另外,“十三五”规划纲要批准以后,农委也要跟踪,尤其是“十三五”规划纲要当中提到的实施脱贫攻坚的相关部分,要进行跟踪调研和执法检查,并加强相关的监督工作。谢谢。
2016-03-11 17:08:28
- 紫光阁杂志、紫光阁网记者:
我想请问傅文杰先生一个关于专题询问的问题。专题询问一直都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方式,去年出台的有关意见要求每年都安排国务院副总理,或者国务委员到会应询,请问这是出于一种什么考虑?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可以实现?近期的几场专题询问好像都是由国务院部委到会应询的。此外,还想请问,为什么没有安排对“两高”的专题询问?我也想问一下,“两会”为什么没有“两高”的记者会?谢谢。
2016-03-11 17:09:19
- 傅文杰:
首先,有没有“两高”的记者招待会,这不属于人大监督的范畴。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我重点想说一说专题询问的问题。“两高”的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就三次专题询问,都是得把反复讨论,人民群众反复呼吁的问题列到专题询问当中。“两高”的议题一直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每年都要涉及。全国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是有计划、有重点的,“两高”的报告每年都要听,而且听取“两高”报告分组审议的时候,“两高”的负责人是要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的,只不过没有加“专题”两个字,但实际上询问是常态化的。
你讲到的国务院领导同志到会应询的情况,可能我们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去年三次专题询问,国务院领导来了两次,张德江委员长主持或者出席的专题询问,刘延东同志、汪洋同志都参加了。今年的专题询问,我想国务院的领导同志也会到会应询的。为什么?这是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应有之意,宪法规定了“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建国以后,周恩来总理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6次,这都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具体做法和具体体现。
讲到专题询问,我再讲一点,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一点解释。什么叫专题询问,专题询问通常是在常委会联组会议上进行的,六个组组成了一个联组,叫联组会议。联组会议有什么效果?围绕一个议题,比如刚才讲的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先在分组会议上审议,在分组会议讨论审议的基础上,把大家共同关注的,特别突出的重点问题,再拿到联组会议上进行进一步审议、交流、讨论。所以联组会议的审议,重点更突出,审议更深入,意见更集中,效果更明显,社会更关注。从效果上讲,专题询问的效果,我个人觉得,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等列席人员,以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有一种现场办公的感觉,大家面对面的交流,是短平快的一种高效的工作方式,形成一种良性互动,这种方式能够更好的,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内迅速达成共识,更加有效的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毫无疑问,专题询问这项制度还会进一步坚持、进一步完善。
2016-03-11 17:12:30
- 中国网记者: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查处了一批重大违法违纪、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其中不乏一些知名的大老虎。请问对于收缴上来的罚没资金是如何处理的,对此又有什么样的监管举措?谢谢。
2016-03-11 17:16:15
- 刘修文:
这是一个重要问题。这个问题应该说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回答更合适一点。我只能就自己初步掌握的一些情况,作一个简要回答。我想应该有三层意思。第一,所有的罚没收入都应该上缴国库。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有的执法机关对执法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以及没收非法物品的变价款,都应该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
第二,罚没行为,应该说有一个“约法三章”,也就是说所有的政府部门和机关都有三个不得:一是不得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没收入的指标。二是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留存或者分成。三是不得把罚没收入与执法单位的经费挂钩。第三,今后要进一步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罚没财物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关于罚没收入的分配制度,规范罚没财物的管理,真正做到罚缴分离,收支脱钩。谢谢。
2016-03-11 17:16:46
- 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食品安全网记者:
去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新法在旧法的基础上有近70%的内容进行了修订,所以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法律。我们知道,“两会”以后全国人大就要启动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工作,在距离新法实施也才半年多的时间,全国人大为什么如此紧迫的来开展这项工作?另外,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要加快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而目前我们国家只有70%的市和30%的县整合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成立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仍然还有很多的市县没有落实到位,请问这个问题是否会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谢谢。
2016-03-11 17:17:43
- 柳斌杰:
谢谢记者的提问,这可能是13亿人关心的问题,我认为可能是共识最高的一个问题。因为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受到了国际、国内社会的关注,从奶粉到现在的药品等吃的东西,国内的人都把目光转向了国外。这里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很大的因素。所以党和国家十分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对食品安全问题作了重要批示,作为党和各级政府的民心工程来抓食品安全。李克强总理在这次报告里也讲的非常清楚,严格贯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的一系列法律,是从农田到餐桌、从市场到家庭,全程加强监管,使全国人民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全国人大根据全国人民的呼声,把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的一个重点。为什么在修改之后不到一年就进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我们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大这部法律的宣传、普及力度,加大这部法律执行的力度,切实解决我们食品生产、销售、市场整个环节所出现的问题。这就是我们这次确定目标的出发点。
当前这部法律的贯彻执行,刚才记者也讲到了也还有一些问题。一是宣传、普及不到位,很多生产者、消费者并不知道这部法律当中的规定,尤其是新增加的几十条新的条文,通过执法检查也是进一步普及和宣传法律。二是监督的体制没有完全理顺。执法队伍、执法力量没有完全到位,就像记者说的很多地方尚未建立起这部法律所要求的监管力量。三是执法力量薄弱,在基层仍然出现一些环节上无人监管的情况,出现一些非常特别的问题,法律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四是实施细则没有出台。这部法律原则上确定了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的标准、预警机制、防控措施、依法处理、责任追究一系列环节,要实行起来还要有具体的细则来落实,比如说,一个豆芽菜谁管?豆是农业部门管,豆芽菜是工业环节的生产,所谓这个产品是粮还是菜?这是最典型的问题,管理当中还有很多的细节,要通过具体的法律执行细则,把它变成可以操作的管理制度。
2016-03-11 17:30:34
- 柳斌杰:
五是基层的难题还没有解决。这部法律在制定的时候就留了接口,要求地方制定食品管理方面的法规,现在大多数没有制定出来。农贸市场、食品一条街,摆摊的小食品,农民自产、自用剩余的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法律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准入规定,一旦流通起来也会造成很大的问题,所以要制定一些地方性的具体法规。这些问题都作为这次执法检查的内容,连同我们的标准、制度、体制、责任追究一同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各地、各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律,保证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上一个大台阶,改变我们在食品方面目前这种被动的局面。
我们也不能责怪老百姓去买外国的产品,主要就是我们的安全质量要提上去,让人民信任,吃的安全、吃的放心、吃的健康,这样我们的食品安全法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所以,我们这次执法检查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执法检查,委员长要亲自参加执法检查,解决食品整个链条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建立起真正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把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彻底解决,也让老百姓能够更加健康的生活、幸福的生活。谢谢。
2016-03-11 17:31:27
- 湖北广播电视台记者:
想请问蒲长城委员,以2013年大气十条出台为标志,我国启动大气治霾已经有三年,全国人大也连续三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监督,各地也纷纷采取行动,向雾霾宣战。以湖北为例,就从严控污染源入手,2015年首次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了《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这个决定实施一年以来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夏季主要农作物秸秆焚烧的火点已经同比下降了82.8%,降幅居全国首位。想请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都有哪些办法和措施?谢谢。
2016-03-11 17:31:34
- 蒲长城:
谢谢来自湖北的记者,提出了一个我们工作当中的重点问题。大气十条出台以来,特别是新的环保法修订,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以来,加强环保工作,特别是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一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是环资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发扬钉钉子精神来强化监督。二是坚持把执法检查和完善法律结合起来。三是重点监督责任如何落实,解决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我再展开说一下这三个问题。 在开展以钉钉子精神加强监督的过程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抓反馈和落实。从2013年到2015年,全国人大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连续三年开展监督,这是人大常委会多年来对一部法律的执行情况,连续三年跟踪监督,据我了解这是不多见的。这既是集中解决重点问题,也是回应人民关切。在检查当中坚持问题导向,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每次检查都由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带队,比如2013年由沈跃跃副委员长带队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调研,对加快制定完善和出台大气十条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2014年,由陈昌智、沈跃跃、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带队,又组织到一些重点地区,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其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检查范围覆盖了全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法律的实施和完善方面提出了从严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制等很多意见和建议。2015年又由沈跃跃副委员长带队,常委会组织了大气污染法执法检查后续跟踪监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反馈情况的报告,这在张德江委员长的工作报告当中也说到了这件事。
2016-03-11 17:32:06
- 蒲长城:
二是,坚持执法检查和完善法律制度相结合。在这个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正好是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修改过程中,在两部法律的修改中有针对性的把一些共性的突出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完善,如何解决,如何追责等,增强了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大家可能看到了,环境保护法,正如刚才有一位记者问到的食品安全法是一部最严的法律,应该说环境保护法也是一部最严格的法律,这部法律里一些重要的条文修改,包括一些重大措施的制定,都是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人民代表以及社会各界,包括企业、专家的意见之后写到法律当中。我个人觉得,环境保护法已经实施一年多了,包括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这两部法律在这些方面,应该说把我们目前能够考虑到一些需要由法律来规范、约束的行为,应该由法律进行调整的情况,包括问责、追责等制度,还是比较充分和完善的,对我们开展环境保护,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好家园能够起到比较好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为进一步推动这部法律贯彻实施,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我们环资委和法工委,包括环保部等各方面组织起来,再召开一次座谈会,把执法的情况、修法的情况进行了回顾。张德江委员长作了重要的批示,沈跃跃副委员长到会作了重要的讲话。这对于我们下一步重点监督什么,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督促各级政府如何履职尽责,落实好相关的规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是,落实责任。法律规定很完善,大家对大气污染防治,包括对美好环境的追求这么高,各个地方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十八大以来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从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从我们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各方面制定的这些政策和措施,应该说都非常重要,也非常有针对性,但是这个工作是否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所以,下一步人大常委会要求我们,结合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对个别地方政府不作为的问题,要严肃依法问责。
2016-03-11 17:40:35
- 蒲长城:
今年我们还要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跟踪监督,我们大家一起努力,通过人大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通过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使我们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谢谢。
2016-03-11 17:45:31
- 瞭望周刊记者:
我们也知道,修改后的预算法进一步强化了对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硬约束,实践中一些地方的人大也探索开展了预算支出的联网监督,我们想请问对此如何评价,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支持和鼓励地方的这一创新之举?谢谢。
2016-03-11 17:50:51
- 刘修文:
谢谢您提的这个问题。这个问题非常大,我只能从我们工作的角度,谈一点个人的意见。我想说三点:第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机构高度重视。广东省等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联网监督的工作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做出过重要批示,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也作了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预算工委的廖主任、姚胜副主任也都到实地进行过调研。
第二,要认真总结联网监督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像广东从2004年开始就已经开始搞联网监督,广东等省市联网监督的探索和创新应该说效果是好的。从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我个人认为,联网监督的这种形式,应该说是促进增加财政预算公开透明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人大加强对政府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平台和重要探索。所以,要进一步总结广东、四川、辽宁、黑龙江、湖北等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联网监督的做法和经验,研究解决联网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第三,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应该建立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通过一般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加强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为人民管好钱袋子。谢谢。
2016-03-11 17:51:16
-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央视新闻客户端记者:
我的问题是有关房产税的。在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展房产税试点多年了,情况如何?2016年关于房产税的改革会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2016-03-11 17:51:41
- 刘修文:
谢谢您的提问,今天的记者会是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您提了一个立法方面的问题,既然您提到了,我就作一个简要回答。 根据您的提问,我从两个方面回答:一是关于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的情况,用12个字概括比较好,即“细致扎实、运行平稳、成效明显”。应该说,这两次的试点,是我们探索对个人住房在保有环节征税的一个宝贵的经验,是符合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的,同时也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二是关于房地产税的立法与改革情况。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由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牵头研究。调整后的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的立法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为预备项目。目前我们正在按照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对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论证,同时做好起草草案等相关工作。待草案比较成熟,并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后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谢谢。
2016-03-11 17:58:04
- 澳门澳亚卫视记者:
以下问题是提给傅文杰先生的。我们注意到当发生了一些重大的事故,以天津的爆炸为例,都是等事件发生以后才去反思说执法不严等等,请问人大如何在事件还没发生之前先做好监督的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谢谢。
2016-03-11 17:58:36
- 傅文杰:
发生像天津这样的公共事故是非常痛心的,教训也是非常惨痛的。说到监督,事前也好,事后也好都是非常必要的,事后监督,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事前对那些安全隐患的监督是常规化的监督,也是非常必要的,不管事前也好,事后也好,发生这样的事故,都曝露出我们的监管工作和执法水平还存在问题和不足。您刚才讲到的事后的监督和事前的监督,这里有一个概念要理清楚。一个是具体的监管,一个是人大的监督。监管属于政府部门的职责,监督是人大的法定职权,这两个要分开,这是我们的制度。依法治国、依法办事,这是我们要坚持的。我想就人大监督来回答一下您的问题。
首先,公共安全,还有几位主任委员讲到的食品安全、扶贫等,凡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社会反映和关注的重大问题,都是人大监督的重点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开展20多项的监督工作,选题都是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选题必须切合实际,必须是非常迫切的问题。您刚才讲到的公共安全的问题,这两年,全国人大多次开展了执法检查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刚才也讲到,今年还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公共安全牵扯的面特别广,矿山、电梯、工厂企业生产,甚至学校的校园安全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安全的面特别广。
人大的执法检查,以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为例,人大的监督如何加强监督作用,要达到什么效果?我想,在十八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四句话,“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任何一次的安全生产事故,多多少少都跟这四个方面有关系,人大的执法检查就是要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执法检查的效果和作用,我自己觉得用“三个一”概括比较好一些。第一个“一”,每一次的执法检查都是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也得益于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全国范围的法律实施教育,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这就是十八大报告所讲的全民守法的作用,要达到这样一个目的。第二个“一”,每一次的执法检查都是对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一轮全方位的督促检查。第三个“一”,执法检查的一个环节步骤就是听取他们的汇报,法律实施的主管机关怎么依法履行职责的,要听取他们的汇报。其中一些典型的案例,司法机关如何审判的,要做出汇报。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都会推动修改、出台一批政策措施,比如电梯安全事故,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行政法规也好、部门规章也好是否健全。这些问题都会在执法检查当中提出来,会推动问题的解决。
2016-03-11 17:59:15
- 傅文杰:
通过这“三个一”,人大的监督就是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每一次的执法检查结束后都对法律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执法检查报告中做出系统的梳理和总结,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不一定执法检查一完了就改,但是这些意见和建议要积累下来,要作为将来修改法律的依据,促进这部法律的完善。就像张德江委员长报告当中讲的,以良法促进善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这四条都做好了,中国的老百姓就会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
2016-03-11 17:59:43
- 曲卫国:
本次记者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再见。
2016-03-11 18:00:03
- 中国网:
中国网网上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关注。
2016-03-11 18:02:41
图片内容:
- 记者会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举行
- 现场紧张准备中
-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
-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晓山
-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蒲长城
-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
- 主持人曲卫国
- 中国网记者提问
- 记者会主席台
- 紫光阁杂志记者提问
- 记者踊跃举手提问
-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答问
- 检察日报社记者提问
-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答问
- 记者会现场
- 东方早报记者提问
-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晓山答问
- 记者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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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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